优质高效履职开拓监狱检察新境界
时间:2020-03-21  作者:赵萍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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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检察作为刑事执行检察的重要环节,检察人员应当努力追求极致专业精神,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做强、做实、做优,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作出应有贡献。

更新理念,发挥制度优势,增强巡回检察实效。发挥“巡”的优势。在常规巡回检察的基础上,针对罪犯计分考核、行政奖惩等执法关键点、风险点开展专项检察,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交叉巡回检察,对已经开展的巡回检察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梳理多次、频繁出现的问题,剖析原因、找准症结,为提升巡回的精度和效果、帮助监管场所更好地履职打好基础。依托“派”的便捷。发挥好派驻检察人员的“联络员、宣传员、信息员”作用,为巡回检察提供必要的狱情动态、监督线索和问题方向;坚持精耕细作,对标找差,夯实基础业务,持续巩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建设成果。强化“督”的刚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通过“巡+派”,提升在监督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敏锐性,通过个案办理及时发现和纠正监狱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监督意见,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突出重点,强化使命担当,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将监狱疫情防控和保障服刑人员身体健康作为工作重点,监督和督促监狱严把入监管理、卫生防疫、疾病预防、报告处置等关口,堵塞管理漏洞,加强防控措施,全力以赴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督促监狱严格落实刑释人员防疫隔离措施,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做好释放衔接工作,遇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落实应急预案。扎实做好监督办案工作。办理刑罚变更执行案件中,持续加强对重点罪犯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等环节监督,深化财产刑执行与减刑、假释关联机制,切实维护执法公平公正。安全防范检察中,依托与监狱等部门“共建、共管、共保安全”平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和非正常死亡事件。

固本培元,优化监督能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制定《案件质量主要评价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强化员额检察官履职主体责任,以求极致的标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抓素能提升。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强化干警对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的培训和学习,积极培育、发掘典型和精品案例,加强监狱检察调查研究,持续推动解决当前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作者为江苏省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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