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史:史学与法学范式如何结合
时间:2019-09-07  作者:江小夏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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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史学是兼具法学与史学视角的交叉学科,法学方法与史学方法之间的权衡与取舍一直以来都是法史学研究者必须面对的问题。由于刑法在中国古代法中所处的突出地位,在近现代学科划分的体系下,刑法史在中国法律制度史中的核心地位不言而喻;在中国刑法史的研究中,法学方法与史学方法之间的博弈更是一直存在的。

如果说历代史书的刑法志代表的是一种中国古代传统的断代刑法史的话,那么近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刑法史著述可以追溯到沈家本的遗作《历代刑法考》。《历代刑法考》包括“刑法总考”“刑法分考”“赦考”“律令”“狱考”“刑具考”“行刑之制”“死刑之数”“充军考”“历代刑官考”等部分。作为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对中国历代刑法进行了近代西方学科意义上的考察尝试。虽然这种考察尚未摆脱“刑法志”模式的影响,但终究是走出了突破旧模式的艰难第一步。在程树德1926年完成的《九朝律考》中,中国刑法史的著述范式得到进一步发展。虽然该书只涉及了唐律之前的汉、魏、晋、梁、陈、后魏、北齐、后周、隋九个朝代的法律,但在对每个朝代的法律考察中,程氏从律名、刑名、律文、沿革、律家等方面进行细致的分析论述。这种著述模式更进一步地奠定了后世中国刑法史著作的框架。

1929年,商务印书馆的《万有文库》推出了徐朝阳著《中国刑法溯源》。徐朝阳(1905年-1979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西式的近现代法学教育赋予了徐朝阳完整的法学基础概念和分类框架,这套概念与分类框架也淋漓尽致地体现在了《中国刑法溯源》一书中。全书共四编,即总论、犯罪、刑罚与监狱,从篇幅上看,前三编是此书的重点。其中犯罪与刑罚两编的设置体现出鲜明的近现代刑法分类概念。在犯罪一编中,徐氏更运用了犯罪构成学说进行分类,即犯罪责任能力、责任要件等概念体系,并特别提及了一些特殊行为类型和犯罪状态,特殊行为类型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难、复仇、职务行为、亲权行为、自害行为等,特殊犯罪状态如累犯、并合犯罪、共犯等。在刑罚一编中,作者也使用了近现代刑法学对刑罚种类的分类体系,如生命刑、身体刑、财产刑、名誉刑、能力刑、自由刑等,并对刑罚的适用、执行和消灭等方面进行了论述。更为难得的是,在此书的第一编总论中,徐氏对刑法的名称、意义、编制、成立、制度、目的、公布、施行、效力及国家刑罚权的根据等进行了史学考证与理论阐释,并依此对中国古代刑法进行了整体重新建构,奠定了中国刑法史著述新模式的理论根基。《中国刑法溯源》一书开时代之先河,树立了中国刑法史著述的新范式,可谓中国刑法史法学化写作进路的开山之作。

1940年,黄秉心编著的《中国刑法史》一书出版。黄秉心(1913年-2001年),日本东京法政大学法律科及明治大学商科毕业,日本东京帝国大学研究生。黄著的编纂体例承继了《中国刑法溯源》的特点和模式,同时试图以一种更合理的体例安排融合中国刑法史的法学理论分析与史学考证论述。该书共三编,即总论、本论与结论。总论一编与上述徐书的第一编内容基本相同,主要对中国法中的一些特定基础观念进行界定分析,如中国法之意义、性质、目的、解释及国家刑罚权之根据、刑罚主义与法律主义等,其创新之处在于特别把礼法关系作为中国法之基础观念,这在中国刑法史的写作中可说是独具慧眼。本论一编是此书的主体部门,从该部分中可以发现后世刑法史著述的常见体例安排,即从中国法的起源,到周代刑法,到秦汉刑法、隋唐刑法,直至清代刑法;每个朝代的内容,大致以该朝代法典之编纂及刑罚两部分内容为主。结论一编,黄氏在简要地回顾中国刑法沿革历程后,总结了中国法律的特色,如法官之责任、亲属容隐、自首制、犯罪细别、保辜制。

1949年后的中国刑法史著作,包括1983年蔡枢衡著《中国刑法史》、1985年周密著《中国刑法史》、1991年张晋藩主编《中国刑法史稿》、1992年张晋藩等著《中国刑法史新论》、1997年宁汉林和魏克家著《中国刑法简史》、2001年高绍先著《中国刑法史精要》等,都延续了徐朝阳著《中国刑法溯源》和黄秉心著《中国刑法史》两书所呈现的两种进路和范式,从体例上或延续以各朝各代法律为叙述主线的史学框架,或延续以刑法学的犯罪、刑罚二元体系作为分类标准的法学框架。当然,更多的是采取了融合的方法,或在史学框架下以法学的概念与分类充实,或在法学框架中以史学的方式进行线性阐释。在王宏治先生最近于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中国刑法史讲义》中,史学与法学两套范式达到了和谐与平衡。

王先生是史学出身,《中国刑法史讲义》一书也体现出他秉承义宁之学传统的严谨治学之风。全书共绪论、上编、下编三部分。绪论部分主要考察了中国古代刑法的起源问题,在考察此问题的同时,明确了中国刑法史的主要内容和概念,如厘清“刑”“法”“律”等重要名词。上编部分依照王朝更替的顺序,系统介绍了历代的刑法,在各朝代内容中,又分述立法概况、刑名、罪名、刑法原则和特点等内容。这种被众多专题史写作普遍采用的朝代为经、问题为纬的著述体例条理清晰、面面俱到,但就具体专题来看,其论述难免支离破碎、重复累赘。为此,作者特别在下编部分对罪名、刑法原则、刑名等专题的历史演变进行了整合,进一步为读者梳理这些专题的历史演变轨迹,可谓匠心独具。尤为难得的是,此书是王先生经过30年教学实践不断打磨修订的传承之作,不仅继承了从沈家本、程树德以来的中国刑法史著述传统,更在不断磨砺积累中融合进了新时代对中国刑法史著作的新要求,是一部继承传统与开创未来的时代新作。

(作者单位:人民出版社)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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