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大数据提升公诉办案质效运用大数据提升公诉办案质效
时间:2018-10-21  作者:廖殿雄 李聪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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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大数据技术是时代发展趋势,给检察工作的转型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以科技创新驱动检察工作,构建大数据+检察工作模式,助推公诉办案工作提质增效,为公诉案件办理与强化法律监督,以及服务社会治理带来跨越式升级。

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实现司法系统多维度数据共享分析。本区域一定时期内同类案件处理的稳定性是让民众对法律公信力产生信任的源泉,尤其是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如在办理非法集资案件中,依法保持本区域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认定与处理前后基本一致,不仅能够有效打击此类犯罪,强化民众对案件处理的信任,更利于有效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因此,破除本区域内办案机关之间的数据壁垒,利用大数据互联互通,将大数据技术引入公诉办案,通过对数据的撷取、管理和分析,对数据进行再加工,将本区域内已诉案件和已判案件自动关联、关键词匹配,从犯罪形态、罪名争议、证据印证、情节参考、量刑比例等多方面进行数据分析,供办案人员参考,从而统一案件裁量处理尺度,实现本区域内同类案件精准起诉、同案同判。

主动检索法律规定与类案指导,提升办案效率。打造办案系统的“智慧”功能,变被动搜索、海量查找为主动推送、精准传递,将法律条文、司法解释与全国裁判文书的平台与办案系统互连,通过数据库量化分析设计,对案件基本事实和证据进行多重分析,主动推送案件涉及的罪名法条、司法解释、国内已诉已判案例和相关学术调研,为准确适用罪名,尤其是新型案件、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提供重要指引,保证案件可以从四个步骤实现智能办理:第一步,针对案件基本情况,协助办案人员锁定涉嫌的相关罪名,供其初步参考;第二步,向办案人员推送相关司法解释,并保证司法解释的及时更新有效,避免掌握不完整和查阅遗漏;第三步,提供类似案件的指导案例和已判案例,办案人员通过案件事实与证据的对比分析,参考类似案例的裁判说理,从而确定案件的最终定性;第四步,针对案件的定性争议,推送相关的典型案例分析与学术论文,为办案人员拓宽认知范围提供智力支持,帮助其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裁量案件,准确定性。通过上述大数据办案信息平台的创建,实现办案系统的智能辅助功能,保障办案的效率提高和案件的高质量办理。

构建办案活动监督自查自析平台,提供办案参考。大数据平台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则,结合数据库内的纠正违法类型,生成纠正违法的类型标准模板,通过对电子卷宗采取光学字符识别生成数据化文本,从而进行文本分析,主动发现违法情况,并在办案系统中提示。如通过上述技术,从电子卷宗中及时发现鉴定意见未告知、扣押清单没有见证人签字、侦查人员姓名在相同的时间段出现在两份讯问笔录等违法情形。此外,对数据库的纠正违法情况进行量化分析,比较侦查机关违法事项相对频发的种类排序,区域范围内各个侦查机关违法事项的分布,分析近期侦查违法的趋势,对比提出纠正违法建议后的整改效果,从而为在办案中强化监督提供信息参考。

预测犯罪案件发展趋势,有效防治犯罪。利用大数据的相关性思维,实时预测快速反映类型案件的犯罪趋向、犯罪规律、高发特征和危险因素。如利用大数据人力所不及的反应速度,分析类案被害人群体的年龄、职业、活动范围以及犯罪侵害模式等,从而发掘被害人的共通特征,确定相关预防警示的适众群体与宣传手段,及时向公民预警挽损,防止类似犯罪现象的进一步扩大。通过对致害因素的相关性分析,梳理此类犯罪涉及的渎职线索或社会治理疏漏,及时移交线索或发出检察建议。在此基础上,利用整合的数据分析犯罪成因,为增强打击犯罪的社会控制提供有效指引。

分析公众关注热点,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大数据通过连接互联网、自媒体等平台整理分析类案舆情爆发与处控,分析舆情产生的原因与发展态势,梳理处控的手段与效果,可以为同类案件的舆情预防提供参考。公诉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媒体发布办理案件的相关规定,近期案件的处置情况,犯罪预防提示等信息,与公众形成良好的互动,并通过采集点击流量、跟帖评论等数据信息,分析公众的关注热点、潜在情绪与强烈诉求,从而做好疏通工作,有效引导网络舆情。

(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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