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关注最高检工作报告(之一)
时间:2022-03-09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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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红梅代表:案例是最鲜活的法治教科书

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杨波)“上午听取最高检工作报告时,开头的两组数据引起了我的关注:2021年‘制发指导性案例8批37件、典型案例76批563件’。这是件了不起的工作。”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协副主席殷红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案例是最鲜活的法治教科书,是人民群众获取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的有效途径,也是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强化业务指导的重要工具。”殷红梅代表对记者说,“在我印象中,本届最高检党组对案例工作非常重视。从2020年疫情防控最吃紧时候的典型案例‘十连发’,到去年76批典型案例的密集发布,检察机关通过及时编发典型案例,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这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体现。”

“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殷红梅代表说,建议检察机关继续坚持用案例说话、用案例普法,特别是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大跟踪和监督力度,及时发布相关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并强化以案释法工作,让人民群众通过检察办案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陈燎原代表:努力为百姓生活织密织牢安全网

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杨波)“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政治性很强,通篇体现出检察机关更加自觉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和社会治理,‘依法能动履职’的提法很有特色。这不是工作报告写得好,关键是检察工作做得好。”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黄梅县柳林乡老铺村党支部书记陈燎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最高检工作报告里有句话,‘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我对此深表认同。这不光是报告中的办案数据反映出来的,更是我本人的切身感受——从农村到城市,今天的中国,国家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生活更安宁。这离不开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这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相关决议而取得的显著成效。”陈燎原代表肯定地说。

陈燎原代表指出,构建平安中国,保障民生福祉,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希望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依法能动履职贯穿始终,把监督办案持续做深做实,对极端暴力犯罪和突发、严重恶性犯罪严惩不贷,努力为百姓生活织密织牢安全网,为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陈海仪代表:形成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社会共识

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谢文英)“过去一年,检察机关配合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拐’‘团圆’行动,严惩拐卖人口犯罪,深挖历史积案。”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海仪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看到了检察机关严惩拐卖人口犯罪的决心和行动。

据了解,2000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从14458人降至1135人,年均下降11.4%;起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由155人增至328人。检察机关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追诉拐卖人口犯罪将继续从严;同时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综合整治,对收买、不解救、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决依法追诉、从严惩治。

“检察机关的态度很明确,不仅自身追诉拐卖人口犯罪将继续从严,而且与有关部门形成综合整治的态势,同步并进,形成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大保护格局。”陈海仪代表说,期待最高检从这个角度发出第8号检察建议。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都会对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从严追诉、从严惩处,维护司法权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形成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全社会共识。

陈瑞爱代表: 稳企业事关保就业保民生

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谢文英)“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全国人大代表、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陈瑞爱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段话已经连续两年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表明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负责人审慎采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鲜明态度。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检察机关去年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4万人,同比基本持平。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持续落实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等检察政策;涉企等单位犯罪不起诉率38%,同比增加5.9个百分点。

“稳企业事关保就业、保民生。有的涉案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负责人被抓或者被判刑后,企业就会因无法正常生产经营面临倒闭,工人失业,影响非常大。”陈瑞爱代表说,检察机关这一刑事检察政策,有效避免办理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更守住了许许多多家庭的“饭碗”。同时,检察机关能够司法前置、常态化“送法进企业”,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营造出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杨莹代表:实现涉案企业“真合规”

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牛旭东)“在依法行事的前提下,‘合规’为涉案企业提供了纠错机会,有利于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检察机关的改革推动实现了涉案企业‘真合规’。”3月8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玫瑰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莹在听取最高检工作报告后,对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做法表示高度认可。

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如何确保涉案企业真心整改、真正合规?杨莹代表表示,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避免“纸面合规”等假动作发生。

“检察机关应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使企业更重视依法经营、加强自律。最高检要持续发布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指导企业预防犯罪并加强风险管理。”杨莹代表建议。

“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指出,2022年将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此举也将保证监管人员到位不越位,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让合规更公正、更成熟。”杨莹代表说。

杨尚真代表:“挂案”清理体现检察能动履职担当

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牛旭东)“开展‘挂案’清理工作,体现了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的担当,使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3月8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怀化市中医院副院长杨尚真在听取最高检工作报告后,对检察机关持续清理久拖不决涉企“挂案”表示高度认同。

涉企案件长期“挂案”,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2019年9月,最高检加大监督力度,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最高检联合公安部部署新一轮专项清理工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针对一些涉企案件长期“挂案”,该结不结、该撤不撤,2019年起会同公安部持续专项清理出9815件,对证据不足、促查无果的,坚决落实疑罪从无,督促办结8707件,企业活力得以释放。

“‘挂案’清理取得实效,为民营企业‘松绑’‘减负’开辟了新路。”杨尚真代表希望,检察机关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挂案”诉源治理,运用大数据执法监督平台实现动态监督,使新增“挂案”早发现、早清理。“同时,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互通协作,探索建立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办理进度通报机制,杜绝再次出现‘挂案’现象。”杨尚真代表说。

袁海波代表:完善涉民企社矫对象外出制度

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刘亚)“最高检工作报告贯穿了公正司法的鲜明主线,体现了司法为民的价值追求,是服务发展大局、饱含为民情怀、彰显公平正义的好报告。”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团结村袁家营村民小组村民袁海波表示,报告中提到的允许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相关探索,是一种融入信任的弹性监管,从长远来看,是非常有利于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改造的。

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商司法部在天津、重庆、四川等11个省区市试点,允许社区矫正对象临时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据了解,试点时间为2021年5月至10月,检察机关在此过程中立足检察监督职责,依法依规开展监督。一方面,积极履职,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加强日常和动态监督,防止违法审批外出、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等问题的发生。

“在下一步工作中,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推动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完善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相关制度。”袁海波代表建议。

冯帆代表:坚决守护好投资者的“钱袋子”

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刘亚)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设立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联合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专项惩治证券违法犯罪,集中办理19起重大案件,指导起诉康得新案、康美药业案,助力依法监管资本市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主任冯帆表示,2021年9月,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揭牌成立。这是完善证券案件检察监督体制机制、促进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的开拓之举,也是对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同等司法保护的务实举措,有利于促推依法从严监管,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基石。同时,这也是最高检助力监管资本市场,坚决守护好投资者“钱袋子”的重要举措。

冯帆代表建议,最高检要进一步加强与证监会以及最高法、公安部等的密切协同,积极推进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各项工作,加快健全完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惩治力度,推动依法完善监管,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市场生态,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买世蕊代表:打击洗钱犯罪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郑智 刘立新)“这是各级检察机关牢记‘国之大者’,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体现。”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新乡市糖业烟酒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买世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各级检察院注重结合职能特别是通过办好洗钱犯罪等相关案件,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协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典型案例,起诉洗钱犯罪1262人,同比上升78.5%。从严追诉洗钱犯罪,让上游“罪”与“赃”无处遁形。对此,买世蕊代表感触很深,她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机制,与行政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惩治力度。要加大监督力度,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办案过程中,综合运用立案监督、追加起诉等职能,持续加大对办理洗钱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要加强协调配合,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讨、追赃挽损等方面,与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协作,发挥惩治洗钱违法犯罪的合力。要强化诉源治理,通过专项调研、提出检察建议等手段,推动完善反洗钱监管措施,警示社会公众,筑牢反洗钱的铜墙铁壁。

游弋代表:受贿行贿一起查斩断围猎利益链

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郑智 刘立新)“2021年,全国各级检察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与国家监委等共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受贿犯罪9083人、行贿犯罪2689人,同比分别上升21.5%和16.6%,有力斩断‘围猎’和被‘围猎’的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让‘围猎者’寸步难行。我为这份成绩单点赞。”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永煤公司车集煤矿机电一队电工班长游弋听完最高检工作报告后说。

游弋代表认为,腐败分子的堕落有一个发展过程,其中行贿者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些人为了谋求特殊利益、不当利益、非法利益,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围猎”,是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重要原因。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腐败是党面临的最大威胁”,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游弋代表希望检察机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反腐败斗争,既依法办理各类行贿犯罪案件,又推动完善与受贿行贿一起查相配套的制度和法律体系,夯实依法反腐败的制度基础。同时要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共同维护法治秩序,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莫照兰代表:对外逃腐败犯罪分子虽远必惩

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陆青 郭树合)“对逃匿、死亡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逃匿境外拒不归案的程三昌适用缺席审判程序提起公诉。”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命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莫照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的这两种程序意义非常重大,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反腐败的决心和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鲜明立场。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增设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为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席情况下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2018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一编增设“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缺席审判制度。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又细化了检察机关适用缺席审判制度的诉讼程序。

“要让法律从纸面走向实践,对外逃腐败犯罪分子虽远必惩。”莫照兰代表表示,通过没收违法所得程序和缺席审判程序的适用,向意图逃往境外的贪腐人员以及拒不归国的腐败分子发出强烈警示,可以有效敦促外逃人员尽快到案接受法律制裁。

莫照兰代表同时希望,检察机关今后在促进这两项制度落地上要承担更重责任,为国际反腐败追逃追赃贡献更多检察智慧。

崔贵海代表: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陆青)“最高检过去一年倾力服务创新发展,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通过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持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力度,对全社会的创新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崔贵海表示,作为一名来自中华老字号企业的人大代表,他对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及的保护知识产权的这一重大举措非常赞同,希望各级检察机关持之以恒抓下去,为整个社会的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创新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永恒动力,也是国家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没有创新社会就不可能发展,国家就不可能强大。”崔贵海代表表示,目前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中遇到了两个新问题,希望检察机关予以关注。

“一是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当中,搜集证据的难度比较大,但是相应犯罪的立案门槛却比较高,不利于打击侵权人;二是对于一些恶意假冒行为,目前司法机关的认定标准尚不统一。”崔贵海代表建议,降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事立案门槛,进一步明确恶意侵犯注册商标行为的认定标准,同时加大对侵权人的经济处罚,让侵权人付出更高的违法成本,使其不敢侵权。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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