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员1号”
时间:2018-09-11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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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月22日,时任上海市青浦县(现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寿松带领县检察院干警深入青浦县赵巷乡、芦湾村等地开展法治宣传下乡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制作展板开展集中宣传,实地受理村民信访举报,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等。这张照片记录的就是张寿松正在接待当地村民时的情景。

从1988年开始,该院将每周四定为“检察长接待日”,检察长作为“接待员1号”受理来信来访等。

1988年6月24日,该院还成立了控告检举贪污贿赂罪案接待室(即举报中心),并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箱。

当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在绝不放松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把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作为检察机关的主要任务”。经统计,1988年该院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91件次,其中检察长接待来访25件次。

(作者:马硕 单位: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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