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老表能做到的,全国检察机关都应做到”
——最高检调研组赴江西基层检察机关调研侧记
7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率最高检调研组一行来到江西省瑞昌市检察院调研,并召开调研座谈。
冒着酷暑踏上红色热土,直奔基层看详情,直面问题抓提升。7月18日至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率最高检调研组到江西检察机关调研。7月18日是入伏第三天,调研组一行一下火车就转乘汽车直奔基层,来到第二批确定的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瑞昌市检察院调研座谈。
与初伏的炎热天气相映衬的,是座谈会上直面问题交流的热烈气氛——
“面对群众满意度全省低位徘徊,争先创优意识弱化,10多年未培养一个省级业务能手的情况,该如何破局,如何逆袭?刚到任的我日思夜想,寝食难安。”
“实践证明,躺平不可行,更不可能赢!”
“别人跳起来摘桃子,我们只是站着摘桃子,甚至还想着坐着就能吃桃子。这与求极致的态度相去甚远,也是我们工作落后的思想根源。”
“从机械办案到能动履职,就是要看办案是否体现了‘从政治上看’、是否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是否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主动作为不够,缺乏能动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等着案件推着走’。”
“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治理转变,在能动检察中将‘不知所为’化作‘我可以为’‘大有可为’。”
“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建设以后,人还是那些人,事还是那些事,但工作质效却有天壤之别。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去年存在多项业务空白,今年上半年通过充分挖潜就填补了7项。”
……
调研座谈上,萍乡市上栗县检察院检察长、上饶市广信区检察院检察长、赣州市寻乌县检察院检察长、瑞昌市检察院检察长、南昌市红谷滩区检察院检察长等先后发言。
座谈会上,萍乡市上栗县检察院、上饶市广信区检察院、赣州市寻乌县检察院、瑞昌市检察院检察长结合具体案事例敞开心扉说问题、谈变化、讲心得,引人深思、发人深省。调研组一行被吸引全程认真听,直到汇报结束后才就相关问题进行追问。这样没被中途“叫停”的汇报,缘于大家坚持问题导向、讲实情、捞干货,重点谈问题和举措,没有“绕道”讲成绩。这一点,就连身为帮扶单位的南昌市红谷滩区检察院也不例外。作为“相对先进”的检察院,该院检察长在汇报结对共建情况时同样坚持问题导向——“结对共建也是结对共练!帮扶别人也是自我检视、自我磨炼的难得机会”“薄弱院存在的问题,我们院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薄弱院并非全面薄弱,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结合大家谈到的情况,张军从具体问题入手,与大家共商脱薄争先、狠抓检察工作质量提升的着眼点、着力处——“员额检察官绝不是‘铁帽子’,我们强调抓实检察人员考核,就是要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全院15个员额检察官有3位退额,说明考核压力传导到位了!其他院也要这样抓实!”“检察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关键是要结合办案释法说理。比如,抓住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做好公开听证工作,就是最生动、最有效的普法!”“当宽则宽,该严则严!绝不能为了单纯追求更高不诉率该诉不诉。对于依法适用不起诉的案件,也要看行政违法有没有处罚等后续工作是否做到家、落到位!”
“政治建设提升新高度,能动履职展现新作为,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座谈会上,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小云对一段时间以来的江西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江西检察机关多项全国排名靠前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印象深刻。
这样的印象,与最高检调研组提前“备课”了解到的江西检察机关主要办案质量情况分析的相关数据高度吻合。
“地处中部省份,江西检察机关的很多项办案质量指标都走到了全国前列,说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红色检察基因、把政治融入业务见诸行动、卓有成效!江西老表能做到的,全国检察机关也应该能做到!”张军对江西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围绕更深更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更高要求——
传承红色基因,强化政治自觉。要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抓实,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把政治学习融入到业务工作,把红色基因融入检察血脉,更加自觉坚定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要坚定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又要通过能动履职促进、维护好党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领导。在履职办案中要切实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上用心,通过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抓好一件件为民实事,守好民心,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传承红色基因,强化法治自觉。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不久,就在极其险恶的环境中在苏区创建了人民检察制度,说明我们党高瞻远瞩,一开始就注重法律制度建设、注重法治规律的探索遵循。要用好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从党史和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史中汲取法治营养,赓续法治传统,用好“案-件比”、检察人员考核等科学管理手段,把法治目标自觉融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运用完善中,让检察工作更加符合司法规律、进一步体现法治的人民性,促进履职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落实落细。
传承红色基因,强化检察自觉。要以落实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为契机,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有机融为一体、质量整体提升。要更好跟上、适应新时代党和人民新的更高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通过抓实“三个规定”填报、检察长带头办案、主持公开听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认罪认罚从宽等工作,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责任落到实处,把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落到实处,以“重自强”的干劲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通过更优检察履职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以更优的检察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从你们的角度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以后对公安干警的执法办案工作有哪些‘实惠’?”“办公室的建立促进检察机关对我们的法律监督实现了从静态到动态,从末端到前端,有助于我们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
“公安干警在办案终端能看到的办案情况,检察干警能实时看到吗?”“通过公安机关的办案系统,你们是怎样发现监督办案线索、纠正违法的?”
……
在吉安市公安局和吉安县公安局,调研组一行与公安干警、检察干警面对面交流,现场观摩检察干警通过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监督管理平台查看办案情况,详细了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
在吉安市公安局和吉安县公安局,张军和调研组一行与公安干警、检察干警面对面交流,现场观摩检察干警通过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监督管理平台查看案管监督机制,详细了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办公室建立起来,工作机制建立起来,检察机关就要派出精兵强将到办公室工作。所在检察院也要把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深研监督方式方法,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
“能不能讲讲你近期印象最深刻的一件监督案件?”在吉安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张军这样务实了解、考核在办公室工作检察干警的日常。检察干警稍顿后提到,前不久,他们在开展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有正当防卫的因素,经提出,主动与公安机关到案发地进行进一步调查,证实、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作出了撤案处理。
“像这样的案件,就应该总结具有指导性的案例,由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下发到基层公安机关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基层参照办理,从源头上提升办案水平。”张军结合案例提出举一反三的工作要求——省级检察院、市级检察院要对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和公安机关沟通协商,共同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实现源头治理。
调研组一行还到吉安市泰和县禾市镇熊瓦村调研检察机关参与平安乡村建设情况。
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易炼红,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史文斌参加有关调研活动。调研期间,张军与江西省委副书记、省长叶建春,江西省政协主席姚增科,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马森述,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喜忠举行了工作会谈。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小云,江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云鹏一同调研。
(图片:程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