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寻乌: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到人
时间:2022-03-25  作者:叶太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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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党支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本报通讯员姚卫东摄

本报讯(通讯员叶太阳)近年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坚持将定期学习与及时学习相结合,把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列为重要的政治学习内容,实现学习对象从“关键少数”向“全院干警”覆盖,促进干警学习先进理论入脑入心。

寻乌县检察院党组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对办案中可能存在的涉检舆情隐患,做到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同时,该院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层层贯彻落实,在院党组书记谈心谈话中强调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对院分管领导在述职述廉报告上涉及意识形态的内容进行书面检查;定期组织部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干警。

寻乌县检察院还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每月检务督察工作考核当中,督促干警将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当成每日必学内容。同时,该院强化对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转发与保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引导检察干警从思想和行动上重视保密工作并严格落实;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对发布的每一份新闻宣传稿件都按审签流程规范落实,确保无涉检负面舆情发生及意识形态工作沿正确轨道运行。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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