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能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动诉源治理,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