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湖北大冶:公开听证会厘清职责
时间:2021-10-11  作者:刘怡廷 陈莎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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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革命旧址的保护管理责任人?

湖北大冶:公开听证会厘清职责

本报讯(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陈莎)“这场听证会帮助我们厘清了职责,心中的疑团彻底解开。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书内容整改到位,保护好红三军团医院旧址。”近日,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就红三军团医院旧址保护等问题听取相关单位和人民监督员意见。听证会后,相关行政单位人员纷纷表示将认真落实检察建议,积极履行职责尽快整改。这也是《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正式实施后该院办理的首例案件。

1930年6月,彭德怀同志率红三军团攻克大冶县城期间,在城关组建兵团总医院——普爱医院。普爱医院是红三军团历史上第一个正规医院,为军队医疗救护系统的建设提供了典范。普爱医院唯一保留建筑位于大冶市实验中学,为一栋中西式结合两层建筑,青砖穹顶,木质楼板,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2018年6月,大冶市人民政府正式将该旧址确定为大冶市文物保护单位——红三军团医院旧址。

如今,该旧址因年久失修,内部墙体破损、门窗缺失、地板腐烂、主体结构损毁严重。大冶市实验中学历年来多次对其进行简单加固维修,均未聘请有文物保护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缮,该旧址被住建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红三军团医院旧址在被确定为大冶市文物保护单位后,未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导致大冶市实验中学在该旧址与校内办公楼之间修建平台联通旧址与办公楼,并在平台上修建洗手池等配套设施,破坏了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听证员们就大冶市教育局、大冶市实验中学是否应该对红三军团医院旧址进行修缮、大冶市文化和旅游局、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对红三军团医院旧址文物保护工作是否应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阐述看法、进行讨论。

受邀担任听证员的人民监督员余泰福表示,首先要明确该案主体责任在谁,其次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办案检察官表示,相关单位应共商共治,形成合力,制订合理方案,共同推动革命旧址得到修缮和保护。

充分听取听证员的意见后,大冶市检察院分别向大冶市文化和旅游局、大冶市教育局、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各单位依法履行对红三军团医院旧址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定职责。

听证会后,大冶市文化和旅游局表示,将依法履行监督、管理、指导职责,督促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从财力、物力和人力方面提供支持,指导教育局、实验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全力保护好红三军团医院旧址。

“此次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让法律以看得见的方式呈现,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将革命旧址保护问题尽快解决在诉前,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的。”大冶市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说。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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