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七彩未检”的多彩呵护
时间:2022-02-24  作者:刘呈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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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未检”检察官合影

由云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创立的“七彩未检”团队现有12人,是一支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队伍。说起“七彩”的寓意,该部副主任李娅嬛用“三个象征”来诠释:象征着云南未检团队用七彩祥云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象征着未检人充分运用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赋予未成年人全方位综合司法保护;象征着引领未成年人沿着光明的道路稳步前行,让孩子们如七色彩虹般绚烂发展。

“七彩未检”团队创立以来,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获评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2021年,该团队被最高检评为年度优秀办案团队。“七彩未检”负责人陈怡璇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团队成员饶巾艺获2020年“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

建机制: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七彩未检”团队紧紧围绕助力边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构建边疆地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新格局。

“检察机关要进一步采取针对性举措,把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依法维权工作做细做实。”“加强预防云南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很重要,要持续抓好。”……2020年,通过对近三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分析,“七彩未检”团队形成工作专报,得到最高检检察长、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分别批示要求出台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的具体措施。

在省委领导下,“七彩未检”团队起草的《云南省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于2020年8月由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并执行。根据方案,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育工作的副省长和省检察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检察院,各州(市)、县(市、区)均成立对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成立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这一举措,与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网络、司法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格局的要求高度契合,创新了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模式。”陈怡璇介绍。

“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得怎么样?“七彩未检”通过各项举措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2021年结合实际在全省开展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专项监督”为主线的“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通过对近三年全省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分析,形成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自愿型”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析报告,并以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协调省教育厅下发“全省教职员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情况通报”督促整改,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制度“保护伞”。

重挽救:为涉罪未成年人点亮“指路灯”

“没有检察官的耐心帮教,我可能犯下更大的错误,更来不了部队。”小锋(化名)于2021年9月光荣参军,现在部队服役。此前,他因加入以小坤(化名)为首的不法团伙差点走上了犯罪歧途。

2018年5月,小坤在网上建了一个“风云家族”群,小杰(化名)、阿强(化名)任管理员,通过发布吃喝玩乐、纨绔耍帅、聚众造势等照片、视频,吸引大量未成年人入群。

小坤等人在群聊天中承诺可以帮人“解决问题”,形成了以小坤为首,小杰、阿强等9人为主要成员的违法犯罪团伙。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期间,小坤等人先后在城区KTV、酒吧、客运站和学校等地实施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非法活动,致使多人受伤害。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七彩未检”团队准确把握未成年人涉黑恶案件认定标准,在公安机关以涉黑恶案件立案后,省、州、市三级检察院全面阅卷、细致分析、谨慎研究,并向最高检专题汇报。经层层把关,检察机关最终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以普通刑事案件提起公诉。

据悉,该案涉及46名未成年人,且多为在校学生。在检察机关的精心组织下,对这些未成年人进行了分级处置:对21名涉罪未成年人提起公诉5人(其中小坤被判刑),附条件不起诉14人,相对不起诉2人;对21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送专门学校学习;对临界犯罪人员4人纳入跟踪帮教。

“该案的最大亮点在于分类帮教,对5名提起公诉人员以法庭审理、法庭教育为重点,促使其悔罪认罪;对16名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人员跟踪帮教,开展就学就业指导帮助。”李娅嬛说。

通过帮教,46个孩子变化喜人,有的返学就读,有的在学一技之长,有的开店创业。其中,小锋在结束专门学校学习后,光荣参军。

“此案最大的成效就是改变公安机关最初的涉黑恶案件定性,最终认定为普通刑事案件。”云南省检察院分管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戴富才说。该案有效探索了未成年人有组织犯罪认定、规范庭审程序、精准帮教、分级处理等方面的实践路径,后来入选了中央电视台《守护明天》第五季典型案例。

抓维权:为未成年人成长拉起“防护网”

“我们未检人不仅要惩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更重要的是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受教育等应有的权利。”陈怡璇对一起帮涉罪未成年人维权案记忆深刻。

据悉,小斌(化名)系某中学高中学生,因驾驶电动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小斌上诉后,二审期间未能报名参加高考,求告无门时,便向帮教自己的检察官求助。检察院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人员一致认为取消小斌高考报名资格的做法不当,但因高考网上报名通道已关闭,小斌还是未如愿。

云南省检察院接下级院报告后,认为当地对高考资格的相关规定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区矫正法有关规定存在冲突,同时,相关部门存在违法提供犯罪记录的情形,遂要求市、区两级检察院对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

在三级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教体部门重新开放报名系统让小斌报名参加了高考。

“检察机关除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外,还向教育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审查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建议,起草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会签中。而且,该案入选了2021年最高检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典型案例。”陈怡璇颇感欣慰地说。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护网”将会越织越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七彩未检”永远在路上。

(本报记者刘呈军)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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