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分院:适用企业合规办案模式办理首例不起诉案件
时间:2022-05-31  作者:李轩甫 褚福欣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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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认真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对公司及我本人依法作出从宽处理,为企业发展带来新希望,公司将持续改进,依法合规经营。”4月19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下称一分院)办案检察官依法向被不起诉单位万宁某建筑工程公司、被不起诉人该公司董事长当面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被不起诉人这样表示。这是该院适用企业合规办案模式办理的首例依法决定不起诉案件。

2018年3月至2020年7月,万宁某建筑工程公司为房地产项目修建停车道路和业主休闲场地,在林地进行硬化施工,造成11.1亩林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该案移送至一分院后,办案检察官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该公司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在税收、就业、社会公益等方面均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案发后,该公司董事长认识到法律意识淡薄给企业带来的巨大风险,表示愿意通过合规整改促进规范经营。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该涉案企业及其负责人犯罪情节较轻,且案发后积极主动进行生态修复,鉴于以上情况,决定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将整改成效作为该案最终处理决定的重要参考。经海南省检察院同意,2021年12月,该院对该涉案企业启动合规建设,合规期限确定为3个月。合规建设期间,该涉案企业根据一分院制发的检察建议积极开展了生态修复、合规风险识别、设置合规专员、建章立制等工作。

今年3月25日,一分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律师、行政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同时邀请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对该公司合规建设开展评估。通过实地验收评估,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认为涉案企业合规建设成效合格。该院综合听证员意见,认为涉案企业及其责任人的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责任人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涉案地块生态得以修复,遂依法对涉案企业及其责任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案结事未了。3月29日,一分院向万宁市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万宁市政府强化企业合规宣传,做好企业合规培训,建议将企业合规关口前移,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过程中发挥服务、管理职能,推动早合规、早预防。万宁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成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

(本报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褚福欣)

(原标题:将整改成效作为案件处理依据 海南一分院:适用企业合规办案模式办理首例不起诉案件)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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