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悟:创新“四问”让办案求极致
时间:2022-03-23  作者:任晋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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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悟县检察院检察长 任晋红

近年来,我院始终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为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短板弱项,以制度机制建设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2021年在全省基层院检察业务质效年度考评中位列第四,连续两年被孝感市检察院评为“检察工作考核先进单位”。

突出政治建设,发挥思想引领力。我院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行动在前”,把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起来,持续开展“学习强国竞学榜”、支部巡诊等活动,坚持青年干警每周四集中研讨制度,引导干警深入思考如何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检察业务工作中。我们还注重发挥党建引领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和社区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党建带队建成效显著。

优化检力布局,增强团队凝聚力。我们制定了检察官办案组织工作机制,实现“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1∶1∶1完整配备,把力量向一线办案部门倾斜,构建权责明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检察官办案组织体系。通过制定员额检察官职数分配方案,我们合理确定一部到六部检察官职数,进一步明确检察业务职责权限、检察官轮岗的条件和限制等,同时成立轻刑案件办案组,由一名检察官带领两名检察官助理专门办理轻刑案件。2021年底,我院办理的刑事犯罪案件“案-件比”从年初的1∶1.91优化至1∶1.09。

完善“三考”体系,提高队伍战斗力。围绕增强队伍专业能力、振奋专业精神,我院建立健全考试、考核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政治理论考试和法律业务测试,扎实推进检察人员考核,全面评价检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并将考核结果与评优奖励、职级晋升、选拔任用、绩效奖金分配等挂钩,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区分开来,激励干警们始终“在状态”。

创新“四问”审查,彰显司法公信力。针对检察工作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重打击轻保障,重实体轻程序,司法不规范、不细致等问题,我院在办案程序上设置“四问”备案审查,即“法律监督尽责了吗”“被害人损失挽回了吗”“矛盾纠纷化解了吗”“源头治理到位了吗”,要求所有检察官办理每一起案件都要透背景、析原因、判风险、看影响、求极致。

探索办案指引,激活理念“源动力”。我院建立了对危险驾驶、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交通肇事、涉企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等五类案件“少捕慎诉慎押”的办案指引,报县人大常委会、县委政法委、孝感市检察院备案。2021年,我院不捕率25.56%,同比上升12.36个百分点,不诉率20.57%,同比上升12.83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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