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在教育整顿“大考”中锻铸过硬队伍
时间:2021-10-13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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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夏,一场深入肌理的教育整顿在全国如火如荼开展。武汉检察机关积极投身其中,将教育整顿与“我为群众办实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以查纠整改促规范履职、强责任担当、铸过硬队伍。

精细办案,凝聚满满暖商情

【黄陂区检察院】

“感谢检察院,我们一定号召员工吸取这起案件带来的教训,自上而下都要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决不辜负大家的信任。”近日,一起串通投标案3家涉案公司的负责人给黄陂区检察院送来锦旗,面对检察官,他们不约而同地承诺道。

此刻,在涉案公司,建筑工人正根据指挥要求,忙碌地将各类设备安装到图纸指定位置。案件所涉两个工程项目,也已投入使用且运行状况良好。谁能想到,仅仅数月前,这几名负责人还在为各自企业数项工程即将停滞寝食难安。

2017年至2018年间,3家公司的3名管理、技术人员应他人邀请,提供各自所在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并参与围标,最终使他人以人民币1900余万元的报价在两个工程项目中标。案发后,三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黄陂区检察院立即将其标注为“涉企案件”,转入“绿色通道”,启动涉企案件精细化办理机制。经审查,三人的确涉嫌串通投标罪,但其犯意及行为仅限于为他人参与投标提供帮助,在犯罪活动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案发后,三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

与此同时,黄陂区检察院启动社会调查机制,自行补充侦查发现,涉案三人所在企业性质为民营和集体所有制,承建了基础建设项目,均为优质建筑企业,在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就业、纳税等方面有重要贡献;3名嫌疑人从业时间都在20年以上,是企业经营管理不可或缺的人才;三家企业均具备较高的工程承包资质,且在疫情期间积极捐款捐物,协助所在街道参与隔离点的建筑质量检查工作,为疫情防控作出不小贡献。

综合案件情况,黄陂区检察院专门召开公开听证会,决定依法对三名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并公开宣告。他们还针对工程招投标问题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清源。

“这是我们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审慎处理涉市场主体关键从业人员犯罪案件,依法保障和助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典型案例。也是我们在队伍教育整顿契机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缩影。”该院检察长刘国媛说。

在企业眼里,不起诉决定凝聚着检察机关满满的暖商情。“技术人员归位后,我们公司负责的重点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企业有活力,员工也有保障,我们将竭尽全力回报社会。”涉案企业负责人如是说。

立体保护,帮母女找回阳光

【洪山区检察院】

“秦雨工作室”检察官走进洪山区图书馆,为小志愿者们送上“法治套餐”

如何为刑事案件中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更立体、更具针对性的保护?一直以来,洪山区检察院“秦雨工作室”对答案进行不懈探寻,终于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结出实践果实。

2019年夏天,年仅9岁的女孩小琳(化名)多次遭受59岁邻居老伯的性侵害。因年幼懵懂,小琳不敢告诉家人。一年后,小琳刷抖音时无意中看到一名女孩被性侵后得了“怪病”,联想到自己的遭遇,越想越害怕,立即跟姐姐打电话哭诉往事,家人随即报警。

作案时间远在一年前,案件取证困难,且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检察官第一时间介入,明确指引侦查方向,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综合稳定清晰的被害人陈述、发案破案经过及证人证言等各方面证据,2021年4月20日,洪山区检察院以强奸罪将被告人提起公诉。8月9日,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案件办结,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能止于办案。一方面,考虑到小琳的父母均为外来务工人员,经济不宽裕,检察机关主动为小琳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同时,考虑到报案前小琳就已产生怕黑、抗拒生人等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如今再次回忆起痛苦的被侵害过程,创伤加重,检察官联系长期合作的心理团队,就创伤修复、自我防护等多个方面对小琳开展专业的心理疏导。经过咨询师的耐心倾听、引导,小琳慢慢打开心门。

检察官还注意到,这次不幸事件的发生,让小琳的母亲产生了强烈的自责心理,可能会在未来教育女儿上出现偏差。检察官请心理咨询师对小琳的母亲同步开展心理疏导,再辅以有针对性的亲职教育。“心理干预在母女间同步进行,能够相互发挥正向作用,让她们母女尽快走出阴影,找回生活中的阳光。”“秦雨工作室”检察官李凤解释说。

类似案件让检察官们痛心疾首,她们建立起对被害人家庭开展亲职教育、定期回访机制,并推出一套全方位铺开、全社会参与的普法体系,希望从源头上增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自护、防护意识。今年7月以来,除常规普法外,“秦雨工作室”检察官们精心制作涉及性教育、防范侵害等内容的个性普法课堂,联合团区委、妇联、司法局等单位,扩大“送法”范围,走进“城中村”、特殊学校、暑期托管班,将普法触角延伸至特殊儿童、留守儿童等容易被忽视的未成年人群体。

“不仅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更要从源头上加强教育、防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立体的司法保护。”李凤表示。

立案监督,再送服务“大礼包”

【汉阳区检察院】

“我们在全国各地有很多分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复杂,资金、物流不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企业发展,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前不久,一起企业员工挪用资金案庭审结束后,涉案企业、武汉某大型医药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吴某说道。

今年3月中旬,汉阳区检察院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企业工作。在一次对接情况时,吴某向该院反映了公司内部出现的员工挪用资金情况。

原来,该公司主营医药分销、供应链服务等业务,经营规模大,业务遍布全国,总部设在汉阳区。3月初,公司了解到某分部员工熊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货款40余万元,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未传唤熊某,也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挪用资金这件事不单造成了资金损失,更重要的是如果处理不好,还会在公司内造成不良影响,破坏公司的管理体系。”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时,吴某担忧地说。

检察官立即展开调查,梳理了企业与相关客户的往来对账函、产品出库单,查看了熊某的账户往来记录等电子数据,并询问了相关员工。检察官认为:熊某利用其职务便利挪用资金用于归还个人欠款及买房装修等生活开支,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涉嫌挪用资金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3月15日,汉阳区检察院制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并将相关材料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审查认为该案现有事实证据符合立案条件,于当日作出立案决定。

8月17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公诉人结合案件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了全面指控,就案件的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

仅仅听到“警钟”还不够。为引导涉案公司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汉阳区检察院向其送出《关于防范化解企业法律风险的建议》《企业刑事法律风险体检表》等检察服务“大礼包”,为企业合规建设出了一份力。

据了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汉阳区检察院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头戏”。为提高涉企案件办理效率,该院优化办案流程,在案管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与区工商联会签《服务民营企业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检企协商平台;在两家民企挂牌成立“驻企检察官工作室”;建立专项考评机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一系列举措,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检察服务的温度。

心系民生,百姓喝上放心水

【新洲区检察院】

“之前总担心小区饮水设备不卫生,疫情期间出去购物不方便,我们吃饭、喝水都靠它。现在放心了,多亏了你们……”近日,新洲区检察院检察官和相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一起到某小区回访,小区居民的话让他们感到十分欣慰。从“担心”到“放心”,这一改变,得益于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和市场主体对居民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进行清查和整改。

“只需刷卡两元,就能购买10升左右的纯净水。”今年年初,一款现制现售饮用水的自动售水机现身新洲区不少居民小区,因价格便宜吸引很多居民购买。“这机器有人维护吗?”“这里面的水合格吗?”有细心的居民提出质疑。

群众的疑虑被新洲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记在心上,他们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加班加点对各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进行调查。走访中,检察官发现这些设备上既没有公示营业执照、设备维护人员健康证等经营者相关信息,也未公示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检测结果等产品相关信息,机身还印有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宣传广告语。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设备所属某饮用水经营部一共在36家小区安装了40台售水设备,而该饮用水经营部内存放的部分机器滤芯无任何中文标识,无法保证滤芯等涉水产品的安全。

办案检察官认为,案件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潜在危险,符合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条件,有必要召开听证会。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与有关行政机关和市场主体一起参与听证。“现在很多小区、街头随处可见这种自动售水机,我自己每天也喝这个水,检察院的听证会很及时。”参会听证员、新洲区政协委员吴爱琴说。

听证会上,检察官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的角度阐明了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的必要性。听证员现场查看了现制现售饮用水制作流程、水质抽检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对经营现制现售饮用水应当公示的信息、产品安全标准、发布广告要求等进行了说明,责成销售企业立即整改。饮用水经营部负责人现场表示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整改。

会后,新洲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全区所有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活动开展专项检查,抽检水质,加强监督指导,推动行业规范化。涉案饮用水经营部也按要求将需要公示的证件、检测报告等进行张贴,去掉了容易误导消费者的广告。

平等救助,一心只为纾困解难

【青山区检察院】

“他以前是受过刑事处罚,但现在通过自己的劳动自食其力。在本案中,他是被害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就应该得到社会的关爱和帮助。”近日,在陈某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青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强说。

陈某曾因盗窃入狱服刑,十多年前刑满释放后以打零工为生。2020年,他在租住地附近找了一份小区保安的工作。一次在小区门口站岗时,遇到赵某出门拒缴停车费,陈某上前拦阻,赵某驾车将其拖行后倒地,造成其左肱骨头骨折,左肩、肘关节活动受限。案发后,赵某一直不肯赔偿,陈某靠借钱支付了住院治疗的近万元费用,医生建议尽快手术也因无钱而耽搁下来。

案件移送青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刑检部门意识到陈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控申检察官第一时间向陈某了解情况,详细讲解司法救助政策,告知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面对这样一个好消息,陈某欣喜之余有些忐忑:“我以前坐过牢,也可以申请吗?”得到检察官的肯定答复和耐心解释后,陈某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随后,检察官先到陈某任保安的物业公司走访调查其收入状况,再到其租住地社区居委会了解其生活状况,最后到医院向其主治医生了解医疗费用、后续治疗计划等情况,为听证会的顺利进行打牢证据基础。

“我是,那个,刑满释放人员……”公开听证会上,陈某向听证员们陈述事实和理由,一开始十分紧张,有些磕磕巴巴。随着听证会的推进,听着检察官的案情介绍,陈某的神情越来越放松,应答也逐渐顺畅。在听证员发表“一致同意检察院对其进行司法救助”的意见后,陈某激动地站起来说:“我相信党,相信政府,感谢大家。有了救助,我可以继续治疗了!”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今年以来,青山区检察院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建立刑事、民行、控申相互之间,各部门与公安、法院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努力拓宽发现线索渠道,构建司法救助“一盘棋”工作格局,通过主动、公正、多元的司法救助,一心为被救助人纾困解难,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温馨提示,不是挑刺而是帮忙

【蔡甸区检察院】

进入9月,每周一次的“温馨提示”又准时出现在蔡甸区检察院内网通知公告栏目里。已经养成定时看通报习惯的老李,在这份问题案卡汇总表上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是否适用认罪认罚填写了‘是’,但缺乏认罪认罚具结书。”通报表里,填录错误的具体原因清清楚楚。

“有时候一忙起来就出现失误,但忙不是借口,我这就补录具结书。多亏有办案提示,对我来说,这不是挑刺,是实实在在的帮助。”老李的话,道出了蔡甸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们的心声。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开展,许多检察官开始重视案卡填录,并有意识地纠正填录中的不良习惯,问题汇总表里列出的错误原因一目了然,让大家能准确发现办案中的不规范之处,并做到立行立改。

“要树立‘数据意识’,全面准确收集各项办案数据,尤其业务部门作为源头,要切实担负起案卡信息填录的主体责任。”检察长王彬林尤其重视案卡填录规范化工作,要求部门负责人加强检查,案管部门加强管理,对填录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

教育整顿过程中,蔡甸区检察院不断规范案卡信息填录,不仅在定期办公例会上,对案卡填录情况进行通报,还对案卡填写中的易错项目进行定时定点巡查,连同上级院案卡专项核查问题清单及时公布,指明错误原因,给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同时,各部门积极沟通、协同配合,以“六大顽障痼疾”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深挖案卡填录出现问题的根源,逐条逐项排查到位,找出解决办法。通过自查,有31人次主动报告填录错漏或不规范等问题,均由所在党支部开展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此外,该院还召开专题培训,围绕羁押必要性审查、认罪认罚、提前介入、追赃挽损、涉市场主体案件等重点工作内容,及时进行规范化案卡填录辅导,并对案卡填录的疑难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定点巡查结合自查、定期通报、专项培训、分级把关,这一切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希望内网通知公告栏里不再出现‘温馨提示’。”分管副检察长李书乔说。

党建引领,办案视野更加开阔

【武昌区检察院】

检察便民服务活动覆盖全区13个街道,现场受理检察监督范围内的控告申诉案件,开展法治咨询服务……今年夏天,武昌区检察院各党支部检察官深入辖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赢得群众纷纷点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把“讲政治”融入履职全过程。为此,武昌区检察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使全体干警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干事创业热情不断上升。

“筑牢政治忠诚,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巨大。所以今年以来,我们先后选树了张薇、何伟、徐永芳、马文婷等一批典型,他们在平凡岗位上的工作实绩感染着院里每一位同志。”据政治部负责人熊萍介绍,该院成立党员先锋队,持续开展下沉社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工作,并多次与街道社区进行党支部共建。检察官走进街道、学校、企业,开展多层面法治宣传,向群众宣讲检察职能,听取意见建议。今年8月初,新一轮疫情防控在武汉启动。“我是党员,我先上!”面对疫情,党员先锋队队员第一时间下沉社区,协助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和值守工作。

“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打造团结高效、务实廉洁的干部队伍,关键节点在党支部。”第二检察部主任张迎春说。为提升干警业务素质,该院创新学习培训机制,将业务培训班直接办到各支部。青年干警组织开展的“昌检开讲啦”系列案例研讨会,已成为该院“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的重要品牌。

“从政治上看”不是一句空话,而要体现在具体办案中,这是该院全员坚守的信念。在办理肖某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时,该院检察官发现有关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存在管理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发挥好综合组织协调作用,形成合力,推进源头治理法治化、规范化、体系化。“心向大局讲政治,就不会止于就案办案。政治责任感强,办案视野自然开阔。”检察官何秋珠说。

系统治理,“自选项”开花结果

【江夏区检察院】

今年1月至8月,江夏区检察院对各类新型电信网络犯罪案件批捕44件76人,起诉39件64人,形成强烈震慑效应;在从严打击的同时,该院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35件62人,不起诉1件3人。这是近日记者在该院采访时了解到的一组数据。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出重要指示。正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江夏区检察院迅速将该项工作纳入教育整顿“6+1+1+N”中的自选项“N”,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为出发点,助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见行见效。

“如何适用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解释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明知是犯罪资金而接收的行为如何定性?”微信群里持续而热烈的讨论,让检察官办案思路逐步清晰。面对突增的大量“两卡”租售、“跑分”、引流、VOS/GOIP技术支持等新型犯罪手段,该院刑检部门邀请上级院专家牵头组建微信研讨群,干警们可以随时相互请教、共同讨论。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承办人可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中群体智慧。就这样,一套罪与非罪、捕与诉的统一标准迅速建立起来。

按照教育整顿部署,《查办电信网络犯罪案件教育培训方案》在该院及时出炉。疑难案件接连走上每月例行案例研讨会、部门检察官联席会、公检联席研讨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官高强度充电后,有了足够的底气。

为强化打击,江夏区检察院建立了个案提前介入、类案定期沟通的公检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检察官提前介入,在初始证据十分薄弱的情况下,该院成功办理辖区首例“跑分”团伙案件,涉案资金达数亿元。在多次联席会议、个案研讨中,依法提升不捕、不诉率这一司法理念也得到公安机关的认同。

鉴于当前电信网络犯罪依然呈高发态势,该院在认真研判基础上,制订《电信网络犯罪诉讼监督工作方案》,从积案挂案清理、立案监督、侦查监督、防诈宣传等方向全面出击;同时,在大量案件办结后总结问题,加强与区“断卡行动”专班及电信、银行主管部门的沟通,为提高取证效率、促打防管控结合形成系统治理作出检察贡献。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余佳 田第潘 李静 魏慧 杜业婧 翟薇 常妍 张冰峰 吕继强)

[责任编辑: 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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