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在108个易地扶贫安置点设立检察联络室25个
时间:2021-04-08  作者:罗冰琳 林建安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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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搬迁群众提供贴身贴心服务

贵州黔南:在108个易地扶贫安置点设立检察联络室25个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是贵州省下辖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十三五”期间,全州建设易地扶贫安置点108个,完成易地扶贫搬迁57441户24734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7633户203963人。

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黔南州检察机关聚焦搬迁群众安居乐业、脱贫致富“后半篇文章”,将安置区检察联络室建设当作一项长期惠民工作来开展,紧盯服务产业发展和稳住就业这两个关键点,不断完善安置区基层法律监督服务网络,确保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实现可持续发展。

打造惠民安民的“服务名片”

“驻怡安小区安置点检察联络室实行专人负责制,由一名检察官和两名检察官助理担任驻室联络员,每月定期、不定期到检察联络室开展多样化的法治扶贫工作。检察联络室的主要职责有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受理扫黑除恶、公益诉讼和扶贫领域线索举报……”2020年10月,在黔南州都匀市易地扶贫安置点怡安小区检察联络室挂牌仪式座谈会上,都匀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星磊向怡安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党支部工作人员介绍。

检察联络室工作如何“破题”,如何精准帮助搬迁群众解决在新环境、新身份下面临的生产生活、就业创业问题,是黔南州两级检察机关首先思考的方向。2019年以来,按照“便民、惠民、安民”原则,该州在安置区挂牌设立检察联络室25个,选派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担任公益法律顾问59人。完善检察联络室基础设施建设,将工作制度、派驻人员信息上墙,着力打造检察机关“服务名片”。

三都水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联络室在调解一起安置区搬迁群众房屋产权纠纷中,当事人韦某超以享有即将拆迁的易地搬迁老旧房的居住权为由,阻止搬迁工作小组拆除其弟韦某红的旧房。检察干警经多方走访了解到,韦某超已在三都县购有商品住房,家中旧房一直由韦某红居住打理。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检察干警联合村委会开展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韦某红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搬至安置区周覃镇幸福社区居住,韦某超获得旧房产权,妥善处理了搬迁群众安置过程中的争议纠纷。

为助推提升安置区社会治理效能,近年来,黔南州检察机关以严格司法办案为基础,在办案中推动社区治理,对妨害安置区社会治安等犯罪批准逮捕15件21人,起诉17件18人,在办案中推动安置点社区治理10件次,化解群众矛盾60余起。慎重办理安置区涉贫轻微刑事案件,依法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用尽用”,依法对涉农轻微刑事犯罪不批准逮捕31件68人,不起诉58件89人,最大限度地将刑事案件对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在稳就业和促发展两大命题上精准发力

“我们所有的资料,应该如何按照正规程序和政府要求上报,到最后通过验收,都是检察官亲自给我们指导,我很感谢他们的帮助。”2020年3月,瓮安县中亚彩印包装公司企业法人代表鄢家龙说道。

瓮安县检察院驻村干警蔡鼎所驻村的江口坝社区是该县易地扶贫安置区之一,他也是社区邻近企业的驻企特派员。在走访瓮安县中亚彩印包装公司时,他了解到企业在疫情期间因资金回笼慢,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该院积极联系多个行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制定了具体的企业发展规划方案,并由驻企特派员全程指导答疑,最终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黔南州检察机关以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为载体,发挥安置区检察联络室、公益法律顾问团联动作用,深入开展企业需求大调研,走访安置区及相关企业130余家,收集企业意见需求200余条,提供法律服务70余次,形成《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中常见100个法律问题解答》,为企业量身定制“法治服务套餐”,助推企业合规经营,在服务产业发展和稳住就业两大命题上精准发力。

搬迁群众到哪里,服务就延伸到哪里

“感谢唐检的解答,酒后驾车危害大,以后我一定注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荔波县板旺社区来访群众说。2020年5月,荔波县检察院检察长唐文义在安置点检察联络室接待了一名前来咨询酒驾违法问题的群众,他将醉酒驾驶的构罪标准、刑罚处罚向群众一一释明,同时教育来访群众做到不酒后驾驶车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平塘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时,接到搬迁群众反映,其所住公租房下水管道堵塞,导致室内积留污水,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向有关部门反映后仍未得到解决。该院立即对这一公益诉讼线索进行立案,并履行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平塘县住建局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平塘县住建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联系施工队对整栋公租房下水管道进行了修复。

据了解,2019年以来,黔南州检察机关依托检察联络室平台,收到群众诉求123个,帮助协调解决生活生产、就业创业、未成年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问题204个;完善安置区基层法律监督服务网络,定期到安置区开展法治宣传141次,惠及群众1600余人次;就安置区饮用水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11次,公益诉讼立案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积极推动安置区人居环境整治;对涉及安置区搬迁群众依法开展司法救助18件23人,共计发放救助金29.6万元。

(本报通讯员罗冰琳 林建安)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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