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加大公共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
时间:2020-11-03  作者:徐鹏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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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青海省检察机关自觉秉持民本、法治、理性精神,以助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为目标,切实把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作为重大政治要务、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检察业务抓紧抓好,持续加大公共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主动回应、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盯紧公共安全领域

黄南州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银行黄南州支行1号住宅楼楼体开裂,经鉴定,该建筑不符合建筑抗震鉴定标准,该支行虽在危楼墙体上悬挂了警示标志,但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且该危楼位于黄南州热贡路繁华地区,紧邻街面,人流量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针对上述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该部门立即督促某银行黄南州支行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目前,该银行已对危楼加筑了彩钢板隔离墙,确保危楼与行人保持安全距离,待资金到位后及时拆除该危楼。

西宁市城东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某国际酒店等11家商户违反《西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楼顶违规安装设置大型牌面式户外广告,对路过行人造成安全隐患。检察机关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该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向涉事商户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在限期内全部拆除了违规户外广告。

海西州乌兰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茶卡镇交通街与幸福路等十字路口人车混行,由于未设置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已诱发多起交通事故,同时茶卡镇为旅游特色小镇,高峰期日均接待游客5万人左右,对广大游客和当地居民的出行造成较大安全隐患。检察机关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该部门及时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加强了对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规范管理,保障了广大游客和当地居民出行安全。

看牢安全生产领域

海南州同德县检察院在摸排案件线索时发现,个体从业人员熊某某从民和县购进液化气485公斤,并未经许可在该县西大街九鼎牛肉面门口非法从事液化气充装活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检察机关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整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对熊某某的非法行为进行查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果洛州杂多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杂多县澜沧江加油站经营者在油箱旁粘贴二维码供消费者支付油款,这种付款方式存在较大公共安全隐患,不宜在加油站等特殊场所使用。检察机关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油站依法进行整改,及时取消了二维码支付方式。

发力公共卫生领域

黄南州同仁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同仁市加吾乡卫生院未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贮存医疗废弃物,将医疗废弃物贮存在卫生院注射室内,存在疾病传播风险。遂依法向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责令卫生院规范贮存医疗废弃物,避免造成公共卫生安全事故。该部门积极采纳检察建议,及时责令卫生院开展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果洛州杂多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位于萨呼腾镇的一家私人诊所,未办理执业许可证,非法从事诊疗活动。检察机关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该部门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没收诊所内全部药品和医疗器械,责令诊所停止医疗经营活动,并处以行政罚款,同时对辖区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私人诊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对从事非法经营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进行全面整改。

(本报记者徐鹏)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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