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进行时|河南固始:检察建议让英烈早日“回家”
时间:2020-04-13  作者:刘立新 胡传仁 吴晓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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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散葬烈士散落在记忆外

河南固始:检察建议让英烈早日“回家”

清明节,检察官向烈士墓献花。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胡传仁 吴晓军)“父亲生前因为救人而牺牲,这次将骨灰安放在烈士陵园,他终于可以安息了……”清明节期间,家住河南省固始县张老埠乡宣政村的孟杰来到位于该县汪棚乡联山村的固始县烈士陵园,对陪同前来祭奠的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梅世明说。

孟杰的父亲孟凡龙生于1940年,生前系张老埠乡宣政村孟洼村民组组长,在1991年夏季抗洪抢险斗争中,他冲锋在前,舍己救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2019年10月,固始县检察院在依法履职中得知,孟凡龙之子孟杰想将父亲的遗骸迁往固始县烈士陵园,多次找到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固始县烈士陵园2018年4月已建成,已完全具备将散落在其他地方的烈士墓迁入园内的条件,但目前仅有一座烈士墓迁移入园。针对专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固始县检察院与相关单位开展诉前磋商,促成保护合力,不让零散纪念设施散落在民间田头,也不能让散葬烈士散落在记忆之外。

为了推动这项工作落细落实,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多次下乡走访调查,并于2019年11月8日向固始县民政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尽快制定散葬烈士墓迁移入园计划,完成烈士迁墓入园集中保护工作,并加强对烈士陵园及其周边环境整治,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

收到检察建议后,固始县民政局积极行动,明确时间节点,并认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让每一位英雄烈士真正“回家”,检察建议恰逢其时。

今年清明节前夕,固始县烈士陵园举行了盛大的革命烈士骨灰安放仪式,孟凡龙、刘东亮、宋传湖、张玉清、草庙乡吕岗村无名烈士、草庙乡姜寨村无名烈士终于“回家”。县检察院、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代表和部分烈士家属见证了这一神圣时刻。

“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让每一位英雄烈士‘回家’,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开展英烈保护法律监督,积极维护英烈权益,是全国人大授权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将继续督促、协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坚决捍卫英雄烈士尊严,决不让烈士的鲜血白流,决不让烈士的忠魂寒心。”固始县检察院代检察长王海说。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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