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邮:联合救助温暖“光荣之家”
时间:2022-08-29  作者:管莹 张歆玥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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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管莹 通讯员张歆玥)“我现在每周都去市里参加技能培训,适应得挺好,还认识了新朋友。”近日,江苏省高邮市检察院检察官程萍走进一户挂有“光荣之家”的农家小院,听女主人陈某分享着自己在生活上的变化。

陈某的丈夫廖某原是某部队现役士官。2021年10月,廖某休假回乡探亲期间遭遇车祸离世,肇事方迟迟未予赔偿。今年3月,高邮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这起交通肇事案时发现,被害人家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

通过实地走访,检察官程萍了解到,廖某和陈某的女儿欢欢(化名)今年刚满两岁。为了照顾女儿,陈某一直在家务农,一家三口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廖某的军人津贴。事故发生后,家中失去“顶梁柱”,再加上垫付了10余万元医药费,母女俩的生活陷入困境。

高邮市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扬州市检察院提请联合救助,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为加快审批速度,两级检察院积极与政法委、财政局汇报沟通,开设“绿色通道”,顺利为陈某申请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

为了让陈某母女的生活真正走出困境,高邮市检察院联合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妇联、乡镇党委政府等职能部门召开圆桌会议,结合陈某母女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需求,共同商讨出一套联合救助方案:由检察机关开展释法说理,促成事故双方达成和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络廖某生前所在部队,阐明陈某母女的处境,获得部队的支持和帮扶;市妇联根据陈某在校时所学专业,对其开展相关技能培训并提供就业岗位,同时将陈某作为单亲特困母亲、将欢欢纳入“春蕾女童”名单,实现长期救助、定期回访;乡镇党委政府将欢欢列入帮扶计划,与教育部门协调解决其入学事宜。

4月15日,在检察官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见证下,陈某与肇事方签署了和解协议,约定肇事方一次性支付赔偿金60万元。近日,这笔赔偿金已全部赔付到位,廖某生前所在部队也将经济补偿金汇至陈某账户。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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