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批捕涉黑涉恶犯罪568件2008人
时间:2019-06-12  作者: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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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及典型案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肃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6月10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68件2008人,提起公诉299件2044人,其中以黑社会性质犯罪起诉14件303人,以恶势力犯罪起诉191件1362人;对342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件75人,纠正漏捕121人,追加起诉151人;发现涉黑、涉恶、涉伞线索530条,全部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提出检察建议128件。

甘肃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组建了122个专门办案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惩处。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诉讼活动的监督,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加强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等方式,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制定出台《甘肃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同步审查报批规定》,要求各级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在提起公诉前,需经专门办案组、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讨论后层报省检察院扫黑办审查把关,确保定性准确、打准打狠。截至目前,共备案审查316件,其中改变公安机关定性75件,省检察院改变下级院定性34件。

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进驻后,甘肃省检察院成立工作专班,对督导组安排的工作第一时间落实,对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针对督导组指出的对下指导不力、案件进展缓慢的问题,甘肃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提出了加快办案节奏、缩短诉讼周期,加强量刑建议、体现从严从重,加强监督效能、不留打击死角的工作要求,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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