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检察厅(第六检察厅)
时间:2024-09-30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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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办理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厅  长、一级高级检察官:蓝向东

副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王 莉

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肖正磊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丁晓华 刘小艳 刘玉强 李先伟 李萍 李敏 宋建立 张驰 姜耀飞 阚林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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