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
厅 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元 明
副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黄卫平
主办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刘明超 张萍 胡耀先 郭竹梅 郭全新 黄琳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许永强 李景晗 李豪 邱利军 张凤艳 林建江 柴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