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答问时表示,最高检要求检察人员严格按照“三个规定”的要求,对过问或干预、插手的情况均予以记录报告。但也要求把过问或干预、插手行为与有关领导的批示、督促、指导等正常履职行为区分开来。最新的规定明确了应当记录报告及不需要记录报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