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上半年“三个规定”记录报告275件
时间:2021-08-20  作者:钟亚雅 韩丹茜 王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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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韩丹茜 王娟)8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发布数据显示,全市检察机关上半年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75件,比2020年全年填报数增加163.7%。其中,广州市检察院填报38件,11个区检察院填报237件;两级院班子成员填报93件,占总数的33.8%。

全市检察机关1月记录报告18件,2月17件,3月69件,4月64件,5月46件,6月61件。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干警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主动如实记录报告逐渐形成自觉行动,促使填报数量持续大幅增长。从被记录报告对象所属单位类别来看,涉及检察人员47件,占比17.1%;涉及系统外人员228件,占比82.9%。

广州市检察院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政治巡察和专项检查范围,加强记录填报日常监管,通过全院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传达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并制作成PPT和文字解读供干警自行学习,确保全员覆盖、全程有痕、应报尽报,有效形成“三个规定”学习教育全覆盖。

广州两级院党组坚持将违反“三个规定”作为违纪违法案件通报重要内容,及时发布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引导干警以案为鉴。对记录填报内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查,对不实“零记录”“零查处”“零报告”的重点检查督办,并有针对性地约谈,督促落实整改,确保记录报告全面、及时、准确。

与此同时,严格规范线上记录填报,加强填报信息保密管理,严防记录报告内容泄露,非授权人员不得查阅,有效打消了填报人的思想顾虑。对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的,严格追究责任。去年以来,对不如实记录报告、泄露办案信息的1名检察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30名不及时记录报告的检察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警示干警增强填报自觉,使逢问必录常态化。

“要让全社会都了解这项制度,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遇事了,不要再私下找人打招呼,找了不仅没用还会被记录’。这样,再想私下过问案件就得考虑‘是不是会被记录’,领导也要掂量掂量是不是干扰办案了……”广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名宇说的很真切。

(原标题:认识越来越深刻 落实越来越自觉 广州:上半年“三个规定”记录报告275件)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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