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在贵州省纳雍县寨乐镇平桥村的林某,在附近山上采挖了1株野生兰花。挖完之后,他直接种在自己家里面,没有进行拆分。本想拿到市集上售卖,却被巡查的民警当场抓获。公安机关人工将兰花分成了11株,并抽取其中3株送去检验。这株看似普通的野生兰花,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莲瓣兰。公安机关以林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林某多次供述坚称是在同一个地方挖了一株兰花。这株兰花到底是“1株”还是“11株”?检察官深入调查核实,调取现场清点视频,并咨询林业局专家来判断采挖兰花时的原始状态与共生关系……请看今天的案例。
(素材提供: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检察院 视频制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 视频:范佳宁 赵瑞 黄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