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产品标准未备案,是否涉嫌刑事犯罪?
时间:2020-10-30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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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

摩托车企业代表来到检察机关申诉:企业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刑事立案侦查,企业上市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影响今后的发展。基于此,检察机关迅速启动侦查监督办理程序。

解说:

涉案企业被立案调查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根据客户要求及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意见,对正三轮摩托车的轴距进行了调整,但没有及时修改企业标准并备案,相关行政机构认定其为不合格产品,可能涉嫌犯罪,于是将线索移送侦查机关。

解说:

随后,检察官就专业问题进行专家咨询,并引导侦查机关赴福建、江西、湖南等地开展调查核实。

解说:

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正三轮摩托车的轴距长度是没有国家标准的。虽然该企业调整了正三轮摩托车的轴距长度,但调整的幅度较小,不存在安全问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检察官同期:广州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龙渊

就是我们从刑法的角度来说,它的这种行为并不属于刑法规定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是“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所以说我们最后审查的认定,认为它还是并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这种“伪劣产品”。

解说:

最终,检察机关作出认定,将审查意见书面反馈给侦查机关,侦查机关于次日撤销了案件。行政机关对涉案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解说:

随后,检察机关就规范生产经营向涉案企业提出了具体建议,即企业停止“超标”车辆生产,并对已售同类车辆进行召回整改处理。同时,企业重新拟定了产品研发流程,对相应的企业标准也进行了修改和备案。目前,该企业已顺利上市,运营状况良好。

(编导:王兰军 )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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