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闯将 探路先锋
时间:2024-08-19  作者:尚晓宇 谢文英 刘怡廷 袁明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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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篇

改革闯将 探路先锋


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抚有蛮夷,以属华夏。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这是《左传》对楚国先民创业的描述,楚文化在创立之初就刻下了艰苦奋斗、开放包容、勇于改革的基因。两千多年来,在这片炽热的土地上,诞生了最早的灌溉工程“期思陂”,最早的浪漫主义文学名著《楚辞》,最早的茶叶专著《茶经》……“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诚如屈原在《离骚》里写的那样,楚文化始终充满着不畏艰险积极进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楚文化的这种探索和创新精神同样也为新中国检察制度的改革和发展贡献了积极而又独特的力量,这里不仅是人民检察事业的重要发源地之一,还创造了人民检察史上的多个第一,许多重要的检察改革中也都有湖北的经验和智慧。

发展无止境,改革不停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吹响了新的改革“集结号”。

“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五次视察湖北之后赋予湖北的使命。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向湖北省检察机关提出了要高质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新时代中部地区崛起的命题。作为全国检察改革的“闯将”,如何在改革中破题,新时代的湖北省检察机关会给出怎样的答案?

开局:人民检察制度的探索和发展

在汤逊湖畔的人民检察博物馆鄂豫皖分馆,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如数家珍,让我们重温了人民检察事业在湖北的历史足迹。

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根据地之一,创造了“28年红旗不倒”的革命传奇。在鄂豫皖区苏维埃代表大会组织机构示意图中,“革命法庭”被着重标注。1931年7月,鄂豫皖革命法庭设有国家公诉员和国家公诉处,这是人民检察史上最早出现的专职检察人员和专门检察机构。祖籍湖北麻城的革命战士程玉阶因为读的书多,被推选为国家公诉处处长,成为人民检察史上最早的专门检察人员之一,被称为“国家公诉第一人”。

在镇反除恶、惩治贪污腐败等司法活动过程中,人民检察制度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捍卫了革命政权,保护了革命成果,净化了革命斗争环境,为中国革命走向胜利作出重要贡献。同时,也为新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司法经验,湖北省检察机关的多项改革和探索均走在全国前列。

20世纪80年代中期,湖北省检察院在机制改革创新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其中,在重点乡镇设置检察室的工作处于全国领先。1985年,襄阳七集镇试点建立起湖北省第一个检察室。乡镇检察室深入农村第一线,在密切联系广大群众收集掌握职务犯罪线索,协助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维护当地社会稳定,服务“三农”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依法正确行使侦查权的一项重要改革。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2010年在全国推行,再到2014年进一步深化改革,最高检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开展了两轮试点,湖北均参与其中,对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方式、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等作出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都来自外部,如何保障其知情权、实现有效监督?湖北省检察机关以“三公开一扩大”机制积极破题,即下级检察院向上级检察院报告工作情况向人民监督员公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人员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向人民监督员公开;制定出台检察工作重要文件公开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多途径扩大人民监督员知情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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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历史,楚人“筚路蓝缕”的开拓精神扑面而来;翘首未来,荆楚大地从来不缺少改革创新的举措。

探路:司法体制改革释放发展动能

“刚散会,院党组对新提拔年轻干部的适岗情况进行了复盘和分析,6个半小时的分享会,大家还是意犹未尽。”与记者聊起分享会时,黄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亮的声音里透着兴奋,“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大事,年轻干部是否适应岗位?表现是否优秀?我们尝试采用分享会的形式,让这批年轻干部交流所学、所思、所获,动态掌握其成长轨迹。”刘亮说,这次分享会的效果出乎意料的好,年轻干部既受到鞭策又倍感温暖,大家都乐此不疲地把到任后的工作情况进行复盘。

刘亮是党的二十大代表、全国模范检察官。她常说自己是伴随改革成长起来的检察官,是司法体制改革的见证者、参与者和受益者。

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在全国范围铺开。而早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就敏锐捕捉到即将在全国推行司法体制改革的信号,迅速成立检察官管理办公室,专门研究改革举措。

2014年中央部署改革试点,湖北成为全国第一批推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7个省市检察院之一。现任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检察长李世军,就是当时从湖北省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被调整到检察官管理办公室的。

“当时改革方案没有公开,但大的方向是人财物统一上收省级管理,避免司法办案受到行政干预。”李世军清楚记得,在湖北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时,湖北省委主要领导明确表态,“完全按中央要求来,人财物全部上交省里统管”。2015年1月,湖北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第一个实现人财物省级统管。

“人财物统管后,检察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办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都有大幅提高,同时,全省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的经费保障水平也更好了。”李世军说。

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人员分类管理,而重中之重,当属检察官员额制的建立。黄石是湖北推行司法体制改革的4个试点市州之一。在这次先行先试中,刘亮脱颖而出。

“全省首批计入员额检察官考试是在2015年6月22日。”时隔9年,刘亮依然记得当时的细节,“武汉、襄阳、黄石、恩施4个试点市州12个检察院共有874名检察官,667人报名,竞争534个员额。”

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遇到许多参与并见证改革的优秀检察人。“打破隐形台阶和论资排辈,让优秀的年轻干警有机会、有舞台”,是他们对改革的共识。

“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岗位,一线办案力量较改革前增加18%,形成了以检察业务工作为重心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

“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决定处理的案件占同期结案数的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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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组数据展示着湖北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成效。

突破: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强化法治担当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在传达学习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时提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应勇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的讲话要求贯彻落实到服务改革和深化检察改革的具体实践中。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为如期完成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贡献湖北检察力量。

湖北检察聚焦服务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也提出全新的要求。在社会发展新要求、新期待的推动下,湖北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科技强省”战略目标,变中求变,着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聚焦科技创新的关键环节,积极服务新质生产力,努力为企业“松绑”、为发展除障、为活力护航,助力湖北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与制造业基地。

湖北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并持续推动检察机关创新举措纳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大盘子”。其中,探索的“律师(公益)代理涉经营主体控告申诉案件促进矛盾依法化解”“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等5个项目,入选2024年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

“今年1月至7月,湖北省检察机关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136人、起诉285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122件,是去年同期办案量的10倍,办案规模和质效均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四大检察’综合保护格局基本形成。”王守安说。

湖北,因湖得名,因水而兴,因江而盛。1061公里,是长江干流在湖北境内留下的“足迹”。因省域长江干流岸线最长,湖北在全国发展中位居重要地位。

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把脉定航、擘画蓝图:“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湖北作为首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13个试点省区市之一,2019年7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等”外探索的地方性立法文件。2020年6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方法手段。自此,湖北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进入崭新阶段。

2023年10月,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三峡生态检察官”对船舶污染治理情况开展常态化“回头看”活动。

湖北省检察院研发的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被最高检推广应用;率先开展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沿江省份督促治理污染水域、清理河道、恢复林地提供了宝贵经验;2023年以来持续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工作,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护航。

不久前,王守安就湖北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出部署:“聚焦主责主业,把构建法律监督现代化体系放在突出位置。”“四大检察”是法律监督现代化体系的基本盘,湖北省检察机关将以攻坚克难的勇气,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检察履职担当的具体实践。

以“护”的务实举措扛牢改革重任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体卫艺站正高级教师 马丹

湖北省检察机关以检察之力保障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在湖北落实落地,既有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又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拼劲儿、闯劲儿。以服务纵深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为例,湖北省检察机关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总抓手,推出系列“护”的务实举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助推打造湖北营商环境新高地,推动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把“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作为总载体,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改革扬帆风正劲,击鼓催征再出发。希望湖北省检察机关锚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湖北检察实践,继续扛牢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抓好检察改革的时代重任,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尚晓宇 谢文英 刘怡廷 袁明 视频制作:胡正享 正视工作室张颖轲 配音:刘于宏)

[责任编辑: 刘钊颖 张雪莹 朱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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