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溪: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时间:2022-07-22  作者:张仁平 吴海燕 陈文坚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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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吴海燕 陈文坚)“野生动物抓不得,回到村里我要把亲身经历告诉村里人,一定要守法。”日前,在福建省安溪县检察院召开的吴某非法狩猎案公开听证会上,吴某表示要现身说法,让村民从中受到警示教育。

“我之前不知道灰胸竹鸡是国家保护动物。”吴某说,怎么都没想到自己的行为会触犯法律。为使农作物免受糟蹋,她在田间设下自制的捕鸟网,捕获了一只野生灰胸竹鸡。公安机关认为,吴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狩猎,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涉嫌非法狩猎罪。

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官走访调查了解到,部分山区群众为保护自家农田的农作物,片面认为猎捕野生动物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得知吴某涉嫌犯罪后才知道这种行为违法。该院认为,有必要召开公开听证会以案释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增强村民法治观念,消除法律认知误区。

安溪县检察院邀请当地林业部门、吴某住所地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及村民代表参加听证。“吴某捕获的这只灰胸竹鸡价值1000元,捕获后饲养于家中,鉴于吴某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可依法从宽处理。”听证员就检察机关拟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表示赞同,并建议用村民身边的案例做好普法宣传。

据安溪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在办案中注重结合案件特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担任听证员,并建立值班律师全程见证机制,为未委托辩护人的当事人提出专业意见,或将听证地点搬到案发地,用群众身边案件教育身边人。同时,该院积极推进检察听证“智慧+”建设,依托“云平台”推行线上听证新模式,让更多群众在线上“零距离”了解、参与、监督检察听证全过程,并要求检察官以“如我在诉”之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将听证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理意见摆到台面上,把法理讲清、事理讲透、情理讲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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