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选树先进典型引领高质量履职
时间:2022-01-28  作者:张仁平 徐熹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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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福建省检察院举行荣立二等功集体庆功授奖仪式。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徐熹)日前,福建省漳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何维获评“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漳州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市民政局报送的《全国首创“春蕾安全员”困境儿童保护机制》,在全省改革创新项目评审中荣获设区市第一名。漳州市检察院取得的成绩,是近年来福建检察机关选树先进典型、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成果。选树先进典型引领高质量履职,成为福建检察机关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抓手。

2020年以来,福建省检察院把检察业务条线先进典型选树表扬工作,作为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促进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连续两年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和优秀办案检察官评选活动,全省检察机关共有60个集体、100名个人受到表扬,有效扩大了各级检察院办案团队、广大检察官的荣誉覆盖面。其中,择优推荐的6个优秀办案团队、6名优秀办案检察官受到最高检通报表扬,为全省检察干警树立了标杆。

“我们将引领性、标志性、创新性以及讲担当、重实绩、求极致作为选树评价标准,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金文介绍说,该院坚持将日常表扬和队伍管理相结合,以点带面,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该院第五检察部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组赴省外某监狱巡回检察,履职能力和工作业绩受到最高检肯定,省院授予巡回检察组二等功。

据介绍,评选表扬工作以条线推荐、政治部门审查、党组审定等程序开展,既提出共性的硬要求,也细化出具有条线特色的个性化条件。福建省检察院政治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业务部门发挥主导推进作用,确保评选表扬工作具有较高公认度和权威性。此外,省院将“倾向基层、倾向一线”作为评选表扬工作的重要原则,两年来在通报表扬的160个集体和个人中,市县级检察院共147个集体、个人获表扬,使评选表扬工作更具示范引领效应。

福建省检察院教育和基层指导处负责人介绍,坚持表彰、奖励与表扬并用,逐步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凝聚正能量、引领正确工作导向的重要举措。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涌现出210个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原标题:福建:将日常表扬与队伍管理相结合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选树先进典型引领高质量履职)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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