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渎职侵权 维护群众利益法律尊严
时间:2012-03-14  作者:姜玉泉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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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的意见,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渎职侵权犯罪危害很大:第一,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损害了群众利益;第二,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对政府形象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第三,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严重亵渎了法律的尊严。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归根结底是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认识不足,对渎职侵权行为不以为然,不了解渎职侵权犯罪将会受到法律的惩治。我建议检察机关今后进一步加强宣传,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渎职侵权犯罪的认识,最大程度减少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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