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沭:检察建议让散葬英烈有了“家”
时间:2022-07-01  作者:卢金增 孙璐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山东省临沭县检察院干警来到修缮一新的烈士墓前祭扫

6月16日,山东省临沭县检察院干警再次来到位于该县大兴镇某村陵园的赵继刚烈士墓前。对比三个月前,烈士碑立起来了,不仅墓前干净整洁,墓地两侧也修起了水泥挡土墙。“现在安排了专人定期清扫、看护。”村干部的话让检察干警放下心来。

今年初,临沭县检察院干警走访时发现,大兴镇某村有一处烈士墓被杂草掩盖,既无墓碑也无有效管理设施,且存在被毁损痕迹。检察干警走访调查后,确认此处为赵继刚烈士墓。赵继刚系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临沭县委领导下的临沭大队的一名战士,于1949年3月,在一次保护群众的战斗中不幸壮烈牺牲。

临沭是革命老区,地处沂蒙革命根据地。在革命的风雨洗礼中,无数仁人志士长眠于这片热土。“烈士安身之所淹没在蒿草中,不仅让烈士遗属寒心,也起不到褒扬英烈、教育群众的作用。”办案检察官说,英烈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宝贵财富,烈士墓保护不尽人意,损害的不仅是英雄的尊严,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经过研判,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整改县内英烈纪念设施存在的问题,健全监管保护机制,切实维护英雄烈士的荣誉与尊严。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展开工作,对包括赵继刚烈士墓在内的192座零散烈士墓进行就地保护,开展环境清理、填土加固、立碑描字等管理维护工作,并按照“应迁尽迁、集中保护”原则,将其中的95座烈士墓迁入县烈士陵园集中管护,让烈士英魂得到慰藉。

临沭县检察院检察长姚晓东介绍说,在完成修缮迁移工作后,相关职能部门还建立了零散烈士墓管护档案和日常巡视制度,压实责任,形成长效管护机制。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宣传教育,通过开展英烈事迹宣讲、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英烈纪念设施的教育作用,为人民群众缅怀英烈、传承英烈精神提供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

(本报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孙璐)

[责任编辑: 王跃]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