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提供免费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中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普通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