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吴杨泽 王鹏翔) 近日,山西省检察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联合举行金融监管与金融检察联络办公室成立仪式,并召开金融监管与金融检察工作座谈会,审议通过《金融监管与金融检察联络办公室实施方案》。
近年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和该省金融监管部门在线索移送、案件会商、源头治理等重点事项上开展常态化协作,金融监管与金融检察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此次成立联络办公室,标志着双方的联动协作迈入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新阶段。
座谈会指出,维护金融安全、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是金融监管部门和检察机关共同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履职责任。要强化协同履职,充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的专业优势和检察机关的司法优势,严格落实联络办公室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常态化开展沟通对接、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共同推进联络办公室实质化运作。要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开展金融领域专项行动,紧盯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犯罪,贯通行刑双向衔接,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面提升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工作质效。要深化源头治理,常态化排查风险,靠前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隐患,共同筑牢金融安全防线,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