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丁艳红) 近日,贵州省检察院印发《贵州省检察机关关于深化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九条措施》,旨在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聚焦数据真实规范、管理效能优化、办案质效提升,推动“三个管理”有效贯通,以高质效管理保障高质效办案。
贵州省检察院要求该省各级检察机关紧盯数据真实与源头治理,严格防范和纠治数据冲动,坚持对重点业务数据追踪管理到个案。案管部门对发现的异常数据要及时通报给办案部门,办案部门应及时核查纠正。加强业务数据质量管理,开展数据质量日常巡查,督促办案人员准确、规范、同步、完整填录案件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客观准确。实质性开展案件流程监控,重点针对办案程序、期限、法律文书和诉讼权利保障开展监控,发挥流程监控实时预警、提醒功能。加强办案期限管理,办案部门每月对未结案件进行逐案排查清理。案管部门每季度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通报,督促办案部门在保证质量基础上提高办案效率。落实“每案必检”要求,牢固树立对办理的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自我检查的意识。
据了解,贵州省检察院还将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加快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系统、“三个管理”数智化监测平台建设,以智能化赋能检察管理,推动检察管理模式从“事后评价”向“事前压实”转变、从“个案纠错”向“系统防错”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