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岗安身心 温情助回归
山西沁源:建立社区矫正对象过渡性就业帮扶制度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吴杨泽 王鹏翔 通讯员崔仲伟 安超杰) “老刘,这个月工资到账了,又能还上一部分债务了!”近日,在山西省沁源县某煤焦集团,社区矫正对象姚某与一同上班的刘某分享着喜悦。两个曾陷入困境的中年人,如今脸上有了笑容,眼里有了光彩。
姚某今年40岁出头,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狱中改造表现较好获得假释。本以为重获自由是希望的开始,没想到现实却给了他一记重拳——家中没有经济来源,孩子正在上大学,几十万元的债务像一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假释出来后,他只能跟着小工头打零工,今天有活明天没活,日子过得入不敷出。
刘某的经历同样曲折。他曾代理净水器业务,客户遍布全省各地,但在2025年因交通肇事罪被宣告缓刑。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几乎掏空了家底。更棘手的是,社区矫正期间不能随意跨市县活动,驾驶证也被吊销,原来的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家庭收入每况愈下。
转机出现在今年初。沁源县检察院与该县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活动时,姚某和刘某积极参与。检察官在活动中了解到,两人一个假释后就业无门,一个因巨额赔偿经济拮据,经检察院与司法局综合评估,认为二人符合此前设立的“社区矫正对象过渡性就业”帮扶条件。
据悉,2025年7月,沁源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与3家当地企业会签协议,设立“过渡性就业基地”,为表现良好且有就业意愿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临时性就业岗位。经过前期沟通,其中一家企业——某煤焦集团根据姚某和刘某的身体条件和技能特长,为他们安排了工作岗位。今年3月,二人正式上岗。
“他们都很珍惜这份工作,干活踏实,和同事相处融洽。”该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司每季度都会将姚某、刘某的工作表现、出勤情况等反馈给该县司法局。
下一步,沁源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司法行政、人社部门及爱心企业的协作,动态摸排帮扶需求,扩大就业基地覆盖面,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在过渡性就业中找到生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