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开展警示教育
时间:2024-08-02  作者:吴贻伙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铸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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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问题和‘四风’问题往往互为表里,‘破法’必先‘破纪’。”近日,安徽省检察院举行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武突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深刻剖析了该省检察系统反面典型案例发生的主客观因素,讲深讲透问题、原因、危害及案例教训启示。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组织纪律“红线”。“有的检察人员虽然在政法战线工作多年,讲起纪法头头是道,实际上并没有在心中真正树立组织纪律意识,甚至将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逃避纪律规范的手段,最终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列举了2起违反组织纪律的案例后,陈武强调,要严明组织纪律,做表里如一的“老实人”,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坚持对组织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

“检察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高发易发于司法办案环节,主要表现在违反‘三个规定’,违规干预插手案件,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等方面。”陈武仔细剖析了4起典型案例后认为,检察机关严明工作纪律,关键是要把铁规禁令、纪律规定落实到日常行动中。他强调,要严明工作纪律,做勇于担当的“实干人”,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司法领域不正之风。

陈武还结合检察机关3起反面案例,要求全省检察人员严明生活纪律,做作风优良的“正派人”,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很多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都是从一顿饭、一张卡、一条烟、一次出游、一个红包开始……”陈武结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告诫全省检察人员,要严明廉洁纪律,做克己奉公的“清白人”,坚决守住公正司法、廉洁从检底线,自觉防范被“围猎”,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本报记者吴贻伙)

[责任编辑: 牛旭东 朱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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