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紧盯系统治理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
时间:2024-04-18  作者:南茂林  来源:检察日报-未来周刊·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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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专门学校精准矫治问题青少年

甘肃:紧盯系统治理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

本报讯(记者南茂林)“由检察机关推动建设的未成年人专门学校,目前已运行4个多月,共有14名未成年人入校接受教育矫治。”近日,甘肃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刘向民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为针对性做好专门教育工作,甘肃省张掖市检察院推动建设了未成年人专门学校——洪信学校,对罪错未成年人实施分级干预,重点解决具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在应当接受教育的年龄却提前步入社会,成为违法犯罪潜在风险人群等问题。该院还牵头制定了《送教学生入校标准》和《学生送教结业离校程序》,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三种类型制定不同的入校标准,按照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不起诉等环节区分部门责任,做到“谁办案、谁移送”,明确要求入校前提供入校对象社会调查报告,并督促学校完善学籍档案管理、个人信息保护、家长探视管理、回归在读学校等制度,促进专门学校管理规范化、教育专业化、校园人文化。

“目前,我们已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6期,向学校赠送了沙盘等专用教学设备,并与学校建立法治教育课程研发机制,共同做好矫治教育工作。”张掖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该市两级检察院未检干警轮值担任该校法治教育老师,主动介入、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和监督管理,并在学校设立观护教育基地,建立社会工作者入校开展帮教工作协作机制,推动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延伸至专门教育阶段。

张掖市检察机关的探索工作是近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内外联动,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个缩影。记者了解到,为抓实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前端预防,甘肃省检察院联合该省教育厅、公安厅制定工作办法,督促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并依托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是否报告”每案必查制度;深化未检综合履职,统筹发挥“四大检察”职能,通过支持起诉、制发检察建议、开展专项行动等方式,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并联合省级8家单位出台意见,建立联动机制,促进源头治理。

[责任编辑: 郭琦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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