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整治安全漏洞
时间:2024-02-08  作者:史隽 严凯  来源:检察日报-公益周刊·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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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史隽 通讯员严凯)作为工业大县,浙江省长兴县内自储自用柴油的企业颇多。针对此类企业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长兴县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截至目前共督促相关部门整治提升该县柴油经营、储存、使用单位200余家,成效显著。

2023年6月,长兴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访辖区柴油企业时发现,其中有2家企业使用油罐、集装箱储存柴油,未配置撬装式加油装置或者采用柴油罐埋地设置;4家企业在室内使用塑料桶储存柴油;1家企业已配置撬装式加油装置但未设置防雷措施。

经调查,检察官发现,柴油安全领域存在监管部门多、职责交叉等问题。如何破局?2023年10月,该院在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同时,牵头组织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召开听证会,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对企业自储自用柴油行为的监管职责,以及下一阶段安全整治措施。

结合听证意见,长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召开物流企业自备柴油加油点安全整治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安全整治标准及整治时间节点,并建立“周通报”工作机制,共对全县29家涉及自备柴油加油点的物流企业下发《致物流企业落实柴油安全管理告知书》,对8家涉及自备柴油加油点的物流企业进行现场指导服务,责令关闭自备柴油加油点1家。

同时,长兴县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柴油安全整治范围、标准等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形成《关于深化柴油安全整治的建议》供相关部门参阅。

(原标题:浙江长兴: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整治安全漏洞 柴油安全多了个“监督员”)

[责任编辑: 郭琦 翟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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