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监管
时间:2024-02-07  作者:冯盼盼 姜喆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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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切实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民政局,启动第一轮养老机构人员入职查询工作,覆盖全市46家养老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海安市检察院迅速开展调研,摸清全市老年人口及养老机构情况。调研结果显示,截至2023年6月,全市共有60周岁以上老人30.5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4.2%,其中80周岁及以上老人5.3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5.94%,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带来的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加。目前,海安市共有养老机构46家,从业人员650余人,养老机构大多存在招工难、护理人员年龄偏大等问题。

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工作,今年1月10日,海安市检察院联合市民政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建立养老机构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明确适用范围、严格查询程序、强化结果运用、促进信息共享、维护隐私安全5个方面作出14项具体规定,将全市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全部纳入入职查询范围。同时,明确要求对于经查询仍处于不得从事看护职业的禁止期限内等情形的人员,养老机构不得录用;规定严禁非录用目的的查询申请,要求相关查询经手人员对查询获知的他人违法犯罪信息或他人隐私不得散布或用于其他用途,若违规使用或泄露,将依法追究责任。

在第一轮养老机构人员入职查询工作中,海安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现场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和主要内容。同时,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介绍养老机构人员侵害被看护人人身权利典型案例,开展养老机构人员背景调查工作,确保现有人员没有法律规定的职业禁止情况。

“入职人员背景查询工作可以避免录用不适合从事养老工作的人员,既能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也进一步提高了用人单位的招聘门槛。”海安市某康复护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管非常重要,入院评估、分类管理等工作需要更加细化、细致、细心。希望检察机关能够针对这些问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老年人安全感和幸福感。”活动结束后,海安市某敬老院有关负责人建议道。

接下来,海安市检察院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根据民政部门及养老机构需求,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为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 翟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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