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鹤峰:建立制度堵住“不刑不罚”漏洞
时间:2024-02-07  作者:孟似虎 覃旺  来源:检察日报-政和周刊·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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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孟似虎 覃旺)1月18日,湖北省鹤峰县检察院收到该县公安局书面回复:“已吊销吴某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至此,该院通过对近三年来49件被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筛筛子”,对发现的2件应当给予而未给予行政处罚线索依法办理并制发检察意见书后,2名被不起诉人均被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堵塞执法漏洞,形成执法闭环,鹤峰县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10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决定》,支持检察机关积极、全面、正确、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有效防止并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2024年1月2日,鹤峰县检察院印发《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反向衔接工作制度》,规定反向衔接工作归口行政检察部门,明确了相关案件线索内部移送的范围、要求,细化了相关案件线索的审查、办理流程,规范了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检察意见,及移送线索等工作,并把反向衔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

[责任编辑: 刘文晖 翟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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