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印发《通知》开展学习“双先”活动
时间:2024-01-13  作者:范跃红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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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范跃红)近日,浙江省检察院专门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向第十次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先进活动。

据了解, 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上,浙江省检察机关共有5个单位、7名个人受到表彰。

《通知》指出,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习,就要学习他们始终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都“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学习他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学习他们始终坚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与时俱进转变司法检察理念,提升专业能力本领,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学习他们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强化自身作风建设,培养“自觉的纪律”,切实担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

浙江省检察院号召,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把深入开展学习先进活动作为巩固深化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历史担当,真正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不断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中推出更多浙江检察经验和样本。

[责任编辑: 石佳 张雪莹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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