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数字法律监督模型,我们已经督促执行罚金8万余元。”11月6日,在河南省濮阳县检察院召开的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上,该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分享了数字检察为监督办案带来的便利。
近年来,随着危险驾驶类案件的增多,所产生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比率大幅上升。据统计,该类案件已占该县刑事执行案件的半数以上。为提升财产刑执行监督检察工作质效,6月22日,该院经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协调,整合三家单位的相关数据资源,建立危险驾驶类案件涉财产刑终本案件数字监督模型,交叉比对近三年的执行案件,发现涉危险驾驶类财产刑执行案件908件、未执行285件。
为确保办案效果,该院选取50人作为第一批核查对象,经与银行信息进行交叉对比,发现7人存在可供执行的存款,再将这7人的信息应用到数字监督模型中,发现法院执行部门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未按照规定定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截至10月8日,该院已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法院已执行5人罚金8万余元。
10月30日,该院开始第二批重点人员核查。“数字检察让我们的工作更加轻松,同时也保障了更多人的合法权益。”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不仅要适应新时代的变化,更要搭上新时代的快车,以数字检察辅助监督办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数字检察红利。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祁慧钦 周永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