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唐河:加强涉农用地保护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时间:2023-11-14  作者:王永强 牛凌云 马潜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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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王永强 牛凌云 马潜)近日,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收到了法院反馈的消息,徐某的行政罚款已全部执行到位。这起破坏耕地案件能顺利办结,得益于该院研发的涉农用地保护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数据平台。

唐河县是农业大县。近年来,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等农用地类案件多发,而线索发现难一直是制约检察监督的瓶颈。今年以来,唐河县检察院研发了涉农用地保护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数据平台,为破解这一监督困局提供了新路径。

该平台以裁判文书网作为基础数据来源,根据案件类型、监督要点,确定数据碰撞规则,形成可检索的数据分析结果。该平台实现了“智能筛查+人工核实”的精准监督,将线上发现的案件线索移交检察官进行线下调查核实。对监督模型推送的违法终结本次执行、违法终结执行线索,唐河县检察院在调查核实后,逐案督促法院撤销裁定或恢复执行。

今年4月,涉农用地保护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数据平台推送了一条线索:徐某因违法侵占耕地被行政处罚,后被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最终的处罚结果却不清楚。办案检察官遂调取了法院相关卷宗、行政机关执法案卷了解情况。

原来,徐某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所在村的土地建沙场,属非法占地行为,被自然资源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1万元的处罚。后徐某虽主动拆除违建沙场,但因不履行罚款决定被相关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裁定准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以“被执行人徐某长期外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申请暂缓执行”为由,裁定该案终结执行。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法院的做法属错误适用终结执行。此外,法院审查此案时间长达67天,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查清事实后,唐河县检察院向法院制发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作出恢复执行的裁定,现徐某未履行的罚款已全部缴纳,案件已执结。

截至目前,该平台通过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据进行筛查,发现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498件,成功办理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5件。

(原标题:精准监督破解违法占地案执行难 河南唐河:加强涉农用地保护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责任编辑: 吴越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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