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蓝田:出台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办法
时间:2023-09-18  作者:岳红革 赵妮娜  来源:检察日报-声音周刊·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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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赵妮娜)近日,陕西省蓝田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蓝田县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规定,在蓝田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闭会期间收到的可能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及时抄送县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移送的代表建议,有关公益诉讼方面内容的,蓝田县检察院在1个月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意见。经研判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案调查的,蓝田县检察院及时将立案决定书、检察建议书等法律文书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办法》明确,蓝田县检察院报送给县人大常委会的检察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及时进行审查,组织调研,并提出是否转化为代表建议的意见。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人大代表经检察机关邀请可以参与调查取证、检察听证等辅助办案工作,并对检察机关的落实成效进行评价。

《办法》还规定,对检察建议和代表建议共同推进的事项,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蓝田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可依法采取质询、专题询问等方式,共同推动相关问题解决。

[责任编辑: 白鸥 翟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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