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新都区:一揽子化解涉同一网约车平台的三起行政争议
时间:2023-05-14  作者:查洪南 卫科 宋雨萌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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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查洪南 通讯员卫科 宋雨萌)“罚款已全部缴清,滞纳金也减免了,多亏了检察机关作出的努力。”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回访中了解到,一年前因旗下出行平台违法派单被行政处罚的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罚款本金。至此,该院一揽子化解了涉同一网约车平台的三起行政争议,推动罚款全部执行到位。

今年3月,新都区检察院通过与交通运输部门召开情况通报会发现一条案件线索。2022年4月,因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出行平台违法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三名驾驶员派送订单,交通运输部门对该公司的三次违法派单行为各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共计9万元。然而,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缴纳罚款,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建议涉诉双方对行政争议先行协调,但罚款一直未执行到位。

发现线索后,该院依法启动监督程序。检察官全面查阅案卷材料,认为交通运输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该公司也对处罚决定表示认可。

那么,该公司为何不按时缴纳罚款呢?检察官经了解发现,该公司目前经营困难,资金紧张,加上公司负责人法律意识不强、抱有侥幸心理,所以未能及时缴纳罚款。同时该公司有缴纳全部罚款的意向,希望交通运输部门能够适当减免滞纳金。

明确争议焦点后,新都区检察院再次与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沟通,鉴于该公司已经认识到其行为的过错和危害并及时整改,为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可依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减免对该公司加处的滞纳金。该意见得到双方认可。

3月17日,新都区检察院召集交通运输部门与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交通运输部门决定减免这三次行政处罚中产生的滞纳金,该公司承诺在一个月内足额缴纳罚款本金,并改进网约车派单平台,避免向无证网约车、无证驾驶员派单。

(原标题:违法派单的平台公司既认错也认罚了)

[责任编辑: 张子璇 王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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