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依法对一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3-03-31  作者:沈静芳 吴慧敏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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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吴慧敏)“只要花20万元就能将孩子安排到事业单位上班。”“实习完就能签正式合同。”这个团伙以安排工作为名先后诈骗14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2253万余元。近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舒某等14人诈骗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宣判。

“我们这么多人的血汗钱都被骗了,孩子也白白被耽误,请检察官一定要帮我们讨回公道……”一年前,陆续有家长到访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其中一位赵先生向检察官详细说起了自己的被骗经历:“孩子大学毕业后工作一直没有着落,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个很有能力的人,自称是某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负责人。其公司有内部指标,只要花20万元就能将孩子安排到事业单位上班,直接签合同,待遇和正常编制一样……”以为帮孩子拿到了事业单位“通行证”的赵先生当场和该公司签订协议,并支付了手续费。事后,赵先生的孩子确实被安排进了某单位,并被告知实习结束就能转正签合同。可几个月过去了,合同迟迟没签,赵先生发现不对劲,找到该公司,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脱。

就这样,舒某等人在明知没有能力为他人安排正式工作的情况下,却以能够帮助他人花钱安排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为由,采取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提档函上加盖虚假的内蒙古某集团公司人才交流中心印章,安排实习等手段,骗取被害人共计2253万余元。

面对大量被骗家长的来访,承办检察官在安抚情绪的同时,积极与公安机关对接,依法介入侦查,确保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查明每一起犯罪事实中被害人被骗经过、实际被骗数额、是否退赔等具体情况,承办检察官反复查阅卷宗,对案件细节逐一进行分析、梳理,舒某等14人犯罪团伙的人物关系、诈骗手段逐渐清晰,最终查明犯罪事实138起。通过案件会商会、联席会等形式,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沟通,引导公安机关对相关证据及时取证、固定。承办检察官还主动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赶赴外地核实、跟进相关被告人情况,保证取证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本案涉案人数众多,被害人财产损失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我们秉持办理案件与追赃挽损并重的原则,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收集涉案人员资产情况等方面证据,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案财物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尽可能扩大可退赔的范围,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的损失。”承办检察官介绍。

今年3月6日,该案公开庭审,承办检察官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犯罪情节、量刑建议等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同时开展警示教育。多名被告人表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主犯舒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日前,历时10天的庭审已经结束,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原标题:谎称能安排好工作,骗了140余人

[责任编辑: 樊悦池 王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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