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成功化解一起逾期房贷纠纷
时间:2023-03-29  作者:韩兵 于赫男  来源:检察日报-民生周刊·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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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机关的引导下,银行工作人员和董大姐的代理律师签订了和解协议。

“感谢检察机关帮我解决了多年的房贷困扰,我总算能在自己的房子里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了!”与贷款银行签署和解协议后,申请监督人董大姐激动地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致谢。

2013年,董大姐从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签订了《个人购房抵押(保证)借款合同》。2020年,因董大姐未及时还款,银行催收贷款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个人购房抵押(保证)借款合同》,董大姐应向银行支付欠款。法院判决生效后,董大姐仍未还款,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涉房产也即将被拍卖。董大姐不服法院裁判,找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受理该案后,南岗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通过询问当事人、调阅法院卷宗进行审查后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案件不具有法定的监督情形。但在沟通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得知,董大姐与银行长期“失联”是因其身患喉癌、无法说话,而巨额的医疗费用也造成其家庭经济困难,导致还贷“断供”。为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检察机关决定尝试开展息诉和解工作。但银行不同意和解,要求解除贷款合同并还款。息诉和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办案检察官并没有放弃。他们通过向董大姐介绍检察机关的职能,认真倾听她的苦衷,逐渐使其消除对抗心理,并不失时机地指出其“断供”和“失联”的不当之处。最终,董大姐向检察官袒露心扉,表达了其想保住房子、达成和解的愿望。

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深入银行,认真说明检察机关为人民司法、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办案宗旨,并对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释法说理,积极引导双方达成和解。

经过办案检察官的不懈努力,董大姐与银行逐渐缩小预期差距。银行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充分考虑到董大姐的现实困难,同意和解,双方成功达成和解协议。最终,检察机关与法院执行部门共同促成了本案在执行阶段的和解:银行不再申请执行,且免除了一部分违约金,又与董大姐签订了还款计划,允许她分期还款。董大姐的房子终于保住了。

“将民事检察和解的法律效果延伸至执行环节,有利于防止程序反复,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实现用尽可能少的司法资源取得尽可能好的司法效果,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办案检察官说。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南岗区检察院将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动履职,不断取得法律监督和社会治理同频共振的良好效果。

(本报记者韩兵 通讯员于赫男)

(原标题:董大姐的房子保住了 哈尔滨南岗:成功化解一起逾期房贷纠纷)

[责任编辑: 刘文晖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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