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卫滨区:给小区电梯开“处方”
时间:2023-02-16  作者:刘立新 李蕊 崔丽颖  来源:检察日报-公益周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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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坐电梯没有吓人的声响了,电梯里还张贴了安全标识,一旦发生状况可以对照提示应急,真不错!”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检察院检察官对之前存在电梯安全隐患问题的某小区开展“回头看”,一名小区居民主动上前与检察官攀谈。

可就在2022年7月,该小区居民还因为电梯问题与物业闹得不可开交呢。收到举报后,卫滨区检察院检察官褚予州和同事走访发现,多个小区的电梯都存在设备破损、无安全标识、应急呼叫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等问题。“当时我们乘坐的电梯就出现了运行不稳的情况。”褚予州说。

除了日常管理问题,小区电梯的维修保养也成为监管“重灾区”。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存在漏填、补填等问题,第三方安全管理人员未确认签名、物业管理人员代签名的情况也较为普遍。

2022年8月1日,卫滨区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为明晰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强化电梯安全监管理念,该院邀请相关小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和区政协委员、律师、小区居民等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听证员们一致认为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小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对小区电梯安全具有监督管理职责,应当督促相关运营商、物业及时整改。

随后,卫滨区检察院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小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送达了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职,对小区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全面排查其他住宅小区、酒店等设有电梯的场所,一旦发现重大违法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与辖区各街道办事处联合对23个小区的电梯进行检查,监督运营商和物业张贴安全标识、完善应急值班制度;检查特种设备企业78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3份,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电梯出现。此外,他们还约谈相关运营商(物业公司),要求其定期派专人维修保养;组织辖区电梯应急救援演练3次,提高居民应急自救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李蕊 崔丽颖)

[责任编辑: 郭琦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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