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英山:河边便道有隐患 督促拆除护安澜
时间:2023-02-16  作者:戴小巍 胡君子 郑楚  来源:检察日报-公益周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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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水弯弯,清风徐来,白云悠悠……近日,湖北省英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沈勇到西河支流现场查看一便道的整治情况,确定便道围栏已拆除,河道垃圾清理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西河是英山县主河之一,全长59公里,它不仅承担着农田灌溉、蓄水发电等重要任务,还是生态旅游的热门“打卡地”。2022年7月,英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走访西河流域时发现,西河支流石头咀镇饼子铺村段附近铺设着一条水泥便道。检察官调查得知,该便道是某公司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形下,为方便当地居民和公司员工通行而自建的。便道虽方便通行,但占用河道200平方米,对西河流域汛期防洪、河道生态、居民生产生活带来安全隐患。

为更好守护西河生态环境,英山县检察院立足“河湖长制+公益诉讼”监督模式,充分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并通过咨询专业测绘公司、查阅河道划界资料、运用无人机航拍取证等方式,证明前述便道侵占河道事实成立。随后,该院召开磋商会,会同相关行政部门、镇政府、村委会、某公司负责人共商解决方案。磋商后,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侵占河道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避免小隐患变成大事故;加大对辖区河道范围内乱占、乱建等“四乱”行为的清查力度。

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官在跟进监督中发现违法行为在法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鉴于此,2022年11月5日,英山县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相关行政部门及时履行监管职责。

但是,某公司因亏损严重且处于暂停营业状态,无力支付行政罚款、履行拆除便道义务。英山县检察院知悉后,组织调解会。经释法说理,各方达成一致:行政机关酌情减免罚款,涉案公司集中财力拆除违规便道,尽快恢复原状。“我们一定尽全力整改,肩负起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为美丽乡村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基石。”某公司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胡君子 郑楚)

[责任编辑: 郭琦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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