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尉氏:支持起诉助农民工讨薪
时间:2023-02-15  作者:刘立新 张友志  来源:检察日报-民生周刊·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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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知道送礼你们肯定也不会收,就请人给您写了几副春联送来了……”兔年春节前夕,两名农民工专程来到河南省尉氏县检察院,向帮助他们讨回工资的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0年9月,家住尉氏县张市镇某村的村民邓某、滑某跟随张某打工,双方约定每人每天的工资为160元。辛辛苦苦干了一个多月,经结算,邓某应领工资5400元,滑某应领工资5030元。可是,当二人高高兴兴去领工资时,却发现薪资表上没有他们的名字,二人当时就都傻了眼。冤有头、债有主,二人去找张某讨要说法。可是,在此后两年多里,他们虽多次上门催要,张某却始终避而不见。原来,张某因承揽工程时报价过低而造成亏损,就想逃避债务。无奈之下,2022年10月26日,二人来到检察院寻求帮助。

尉氏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谷利平详细了解情况后,向院里作了汇报。鉴于邓某、滑某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诉讼能力较弱,在尊重他们意愿的前提下,该院决定支持二人起诉,并立即启动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于当天受案、快速审查,还主动与尉氏县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协调该中心为他们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

办案过程中,邓某向办案检察官反映,在张某所在的村庄另有一个与其同名同姓的人。为确保被告的信息准确,办案检察官又到尉氏县公安局查询被告的户籍信息,并让邓某辨认,确保被告的身份信息准确无误。2022年11月11日,邓某、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尉氏县检察院也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

2022年11月15日,尉氏县法院作出判决,责令被告张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邓某、滑某劳动报酬款10430元。但张某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为了帮二人尽快讨回欠薪,办案检察官建议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帮助二人了解对方的家庭及财产状况,指导二人在申请强制执行时明确提供对方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真实职业、日常住址等信息。在该申请强制执行案被法院立案后,办案检察官又前往法院执行部门,向执行法官说明二人面临的困境和支持起诉的情况。

2023年1月15日,法院终于将全部执行款执行到位。至此,邓某、滑某的讨薪之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张友志

(原标题:讨薪之路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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