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聚焦暂予监外执行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
时间:2023-02-01  作者:蓝恒 鲍华权 蒋杰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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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蓝恒 通讯员鲍华权 蒋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日前,记者了解到,2022年以来,浙江省宁波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暂予监外执行为重点的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截至2022年12月底,该市检察机关已向相关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检察建议书11份、监督收监执行19人,以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立案侦查3人。

为了破解“线索少”难题,宁波市检察院依托数字赋能,积极向宁波市委政法委报告,并主动与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单位对接,畅通社区矫正信息来源渠道,对数据进行科学分类、精准处置,通过社区矫正信息基础数据库筛选出职务、金融、涉黑“三类罪犯”85人,经与该市卫健委的医疗数据库进行比对,筛选出病情异常人员22人。此外,通过搭建数据共享等机制,该院实现由“书面检察”向“书面检察+大数据核查”的转变,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

为了克服人力不足的困难,宁波市检察院充分利用检察一体化优势,从两级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巡回检察组,并邀请侦查、法医、技术等人员共同参与,实现“兵种”融合。巡回检察组在强化案卷材料实质化审查的基础上,通过异地病情鉴定、手机话单分析、轨迹分析等方式对明显存在异常人员进行调查,并将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职务犯罪线索,第一时间移送宁波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开展深入调查,最终对3人立案侦查。

在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工作中,宁波市检察院还注重完善机制建设,着力推动源头治理。针对交叉巡回检察中发现的保外就医罪犯病情监管中的问题,该院协同该市司法局、市卫健委等单位,共同出台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健全暂予监外执行中诊断、鉴定等操作流程,从审查程序、适用标准、监管措施等维度织密监督法网。针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需求,该院制定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杨璐嘉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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