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坡区:筑牢长江生态司法防护网
时间:2023-01-19  作者:战海峰 彭静 谭嘉晨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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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阿姨,这片公园总面积约1605亩,冬季里我们要这样来保护生态环境……”近日,重庆市彩云湖国家湿地公园来了一批特殊的志愿者,这些“红马甲”熟练地开展湿地知识讲解、垃圾清理等志愿服务。

从原来生态环境的“破坏者”成为如今熟练开展志愿工作的“修复者”,这正是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广长江生态保护法治志愿服务的一次有力实践。而这还要从2022年初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说起。

大溪河雷公滩河段位于九龙坡区,系《重庆市天然水域禁渔区名录》规定的长江十年禁渔区。

2022年4月,江某在该河段使用地笼(系禁用渔具密眼网)捕鱼,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同月27日,该案被移送至九龙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6月20日,办案检察官考虑到涉案渔获物数量少、价值小,且江某系初犯,案发后也积极弥补了生态环境损害,属情节显著轻微,决定对其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并向区农委提出对其非法捕捞行政违法行为从宽处罚的检察意见。10日后,区农委采纳意见,对江某作出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办案中,我们发现辖区内这类轻微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不在少数。为更好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环境的有机统一,我们在此案基础上积极联系区农委,希望与其共建机制,推广长江生态保护法治志愿服务。”九龙坡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主任张顺杰介绍道。

2022年5月,九龙坡区检察院与区农委共同签订《关于开展长江生态保护法治志愿服务工作方法》,在轻微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不仅引导犯罪嫌疑人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修复、法治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案件事实依法行使不起诉裁量权,同时还加强反向行刑衔接工作,通过提出从宽处理的检察意见,助推提升行政处罚执行力,推动刑事追诉与行政处罚无缝对接,实现“行刑合力+恢复性司法+惩防一体”的办案效果。同年11月,该院又与区公安分局、彩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会签《关于共建长江生态法治志愿服务基地协作机制》,成立该院首个长江生态法治志愿服务基地,这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推进长江生态检察机制,引导生态破坏者向生态保护者、志愿者、宣传员转变,促进社会关系和生态环境同步修复,更好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军表示。

(本报记者战海峰 本报通讯员彭静 谭嘉晨)

(原标题:法治志愿服务让“破坏者”变“修复者” 重庆九龙坡检察筑牢长江生态司法防护网)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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